【黃俊凱/短新聞報導】

圖說:沖繩一家服飾店門口的Tax Free免稅標誌。(圖/Naha Mama Pavilionz,CC0)
日本免稅購物制度11月1日起改為「退款制」(リファンド方式)。依日本觀光廳旅客專頁,當天起在免稅店購物要先付含稅全額,出境時在機場或港口通過海關確認,再由免稅店或店家委託的業者退回稅金。對台灣旅客來說,最大的改變是退稅從結帳當下延到出境之後,機場流程順序弄錯就可能拿不回錢。
台灣是日本第2大客源。日本政府觀光局(JNTO)10月21日公布的推估值顯示,9月台灣赴日旅客約59.56萬人次、年增13%,僅次於南韓。新制上路正逢年底赴日旺季。
新制看購買日 10月底前買照舊
新舊制分界看購買日,不看出境日。日本海關旅客退稅頁寫明,新制適用2026年11月1日以後的購買,10月31日前仍在店內直接以免稅價結帳;國稅廳免稅店手冊也強調不設過渡期。
規則同時鬆綁。國稅廳手冊說明,新制取消「一般物品」與「消耗品」分類,消耗品50萬日圓上限與特殊包裝一併廢除;門檻維持同店同日稅前滿5000日圓,數量以出境時能自行攜帶為限。
90天是不能錯過的期限。旅客須在購買日起90天內出境並接受海關確認,逾期這筆交易就確定為含稅銷售,稅金退不回來。
出境當天先過海關 再托運行李
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第一步是到出境大廳的免稅手續機台刷護照。日本海關旅客退稅頁指出,畫面出現綠色判定代表手續完成,紅色判定則要把商品帶到海關查驗區確認;辦完才到航空公司櫃台托運行李。
順序不能顛倒。觀光廳旅客常見問答寫明,行李托運後無法取回,裝免稅品的行李須先辦完手續。查驗以一張收據為單位,同一張收據只要少1件商品,整張收據都不能退稅,同收據商品要一起帶到機場。
食品、飲料、化妝品在日本吃掉或用掉,也不能退稅。觀光廳提醒,這時不要用機台,直接到窗口向海關人員申報。
成田、羽田、關西、中部、新千歲、福岡、那霸7座機場,可在安檢前的出境大廳連專用無線網路,用Visit Japan Web線上辦理,但需要查驗時仍須向海關人員出示商品。國內線轉國際線者,要在最後離境的機場辦理。
退款由店家支付 方式購物時問清
海關只確認商品帶出日本,錢不在海關領。觀光廳說明,稅金由各免稅店或店家委託的退稅業者退還,原則上在海關確認後處理;方式依店家而異,可能是銀行轉帳、信用卡、App匯款或在機場港口領現金。
11月以後赴日的旅客,結帳時就向店員問清退款方式、到帳時間與手續費,收據和商品放同一袋隨身帶;出境當天提早到機場,依「免稅機台、海關查驗、托運行李」的順序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