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雲林縣西螺鎮某李姓里長候選人,得知同里廖姓候選人與其競選,竟然直接找上門動拳腳毆打廖某,還揚言「準備好2支鴨仔(槍枝)」,雲林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選罷法之非法妨害他人競選、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李男。
檢方起訴,李男有意參選雲林縣西螺鎮某里的第23屆里長,得悉廖某亦對外表態有意參選該里里長,心生不滿,竟於今年6月28日上午,直接駕車找到廖某位於雲林縣西螺鎮的住處。
李男抵達後先以長按門鈴方式刻意引起衝突,見廖某應門時,立即質問「什麼時候成立競選總部」,並恫稱「你不是很慶,我已經準備好2支鴨仔(意即槍枝)要跟你輸贏」,接著持手機拍攝廖某,經廖某出手制止,李男又徒手毆打廖某頭部,致其受有頭部外傷併頭皮擦傷等傷害,藉此妨害他人競選。
雲檢依法起訴李男,並再次強力呼籲,地方選舉攸關鄉親福祉,候選人及其支持陣營,均應理性競爭訴諸政見表達,爭取廣大選民支持,切勿企圖以任何暴力、脅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涉基層選舉、破壞地方治安,無論恐嚇候選人、滋擾競選活動或引發陣營衝突之不法行為,均屬嚴重違法,雲檢定將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全力捍衛乾淨選風與地方民主發展,確保地方選舉之公平、公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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