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編輯部/綜合報導】近兩年剛成年的朋友,終於迎來人生第一次投票的機會,但身分證帶了、投票通知書也帶了,但出門前卻突然想到,衣著是否也有規定?如果帽子、口罩或提袋上印有相關候選人的圖案,會不會影響投票?關於投票日的穿著重點,這裡一次整理給你。
2026 年九合一地方選舉與全國性公投將於11月28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4點。如果已在截止前抵達投票所排隊,即使尚未輪到投票,仍可完成投票。
投票不能穿什麼?
準備前往投票所時,先檢查身上的衣服標誌和配件,避免穿戴印有候選人姓名、照片、競選號次、助選口號或政黨標誌等明顯選舉識別的物品,範圍包括「上衣」、「背心」、「帽子」、「口罩」、「徽章」、「提袋」。
除此,因當天也有三項公投,所以帶有公投案號、支持或反對立場等相關宣傳圖文的服飾與物品,也應避免穿進投票所。至於衣服顏色,法律沒有規定投票一定要穿統一色系,也不會只因顏色就自動違法。
穿錯衣服就不能投票?
如果選務人員發現選民穿戴不符合規定的物品,通常會先請對方脫下、移除或遮住相關標示,再依現場指示確認如何進場,不代表一穿錯就立刻失去投票機會。但若在投票所內穿戴相關競選服飾,經制止仍不配合,主任管理員可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已領取的選票也會被收回,可能因此無法完成當次投票。若已被要求退出卻仍拒絕離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還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投票日拉票也會被罰錢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在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例如替特定候選人拉票,或透過LINE、社群平台發文助選。若被檢舉,可依現行法規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等,罰鍰則為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經制止仍不停止者,可按次處罰。
北市選民可穿「PUMA」投票嗎?
因本屆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的英文綽號恰好叫「PUMA」,與國際運動品牌名稱相同,讓不少人好奇,若穿著同品牌衣服、鞋子或帽子去投票,是否會被視為助選。對此,中選會表示,是否構成助選,須依一般社會通念整體觀察,判斷行為是否足以讓大眾聯想到支持特定候選人,具體個案將依法審議,對假設性問題則不予評論。
換句話說,中選會沒有宣布PUMA服飾全面禁穿。因一般品牌衣物不會僅因商標與參選人綽號相同,就自動被認定違法。如果服飾同時搭配候選人號次、競選口號,或配合現場拉票等行為,則可能有助選疑慮,仍須看完整情況判斷。
首投族出門前再確認
這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須在2006年11月28日以前出生,包含當日,並符合選區設籍等條件。公投年齡門檻則為18歲,符合設籍及其他資格的18~19歲民眾,可以參與公投,但尚不能投地方公職選舉。
當然,投票時務必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也建議帶上印章與投票通知單。如果忘記帶印章,可以簽名或按指印代替,沒有帶投票通知單仍可投票。進入投票所前,手機記得完全關機,圈選後不要拍照、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也不能把選票帶出場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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