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招宗/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一週執行8件查賄專案,搜索26處、118人次到案,2名被告遭羈押禁見。(圖/陳招宗 攝)台中檢方查賄選再出重手!台中地檢署針對年底區長、里長選舉賄選情資展開密集查緝,11月2日至6日一週內執行8件選舉查察專案,大動作搜索26處,通知118人次到案,其中94人次經檢察官複訊,並有2名被告遭聲押禁見獲准,另有8人分別遭諭知具保,金額最高30萬元,顯示檢方全面追查賄選不手軟。
台中地檢署表示,本週專案由檢察官高靖智、黃勝裕、陳祥薇、王宜璇、陳東泰、康存孝及鄒千芝分別指揮,結合刑事警察局、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及各分局、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以及台中、彰化、雲林憲兵隊等單位共同偵辦。
檢方指出,本週查察案件涉及區長及里長選舉,賄選手法五花八門,包括贈送紅酒、盆栽等禮品,提供餐飲招待、旅遊行程,甚至涉嫌加碼重陽敬老金,藉此拉攏選民支持;另有候選人或相關人員涉嫌以承諾續任鄰長等不正利益,爭取選票。
檢方針對相關情資展開蒐證,陸續發動搜索、約談涉案人員,經檢察官複訊後,其中1案有2名被告遭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裁准,另1人以25萬元交保,其餘案件則有7人分別以1萬至30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署強調,賄選不僅破壞選舉公平,更侵蝕民主制度,將持續秉持公正中立、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積極查察妨害選舉不法,也呼籲候選人、競選團隊及相關人員切勿心存僥倖,民眾若掌握具體賄選情資,也可勇於檢舉,共同守護乾淨選風。
更多新聞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