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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犬隻未繫繩 新北動保處開罰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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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新聞

店家犬隻未繫繩 新北動保處開罰15,000元

6月. 16, 2025

波新聞─陶泰山/新北市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近日傳出有機車行飼主未妥善管控所飼犬隻,放任犬隻大黃狗未繫繩四處奔走,屢次進入附近店家影響營業,甚至對店家顧客與其他寵物造成困擾。經相關單位多次勸導仍未改善,新北市動保處依據《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開罰15,000元,呼籲飼主切勿忽視自身責任,以免造成公共危險與社區矛盾。
該機車行飼主每日開店時,習慣性地將自家飼養的大黃狗放出門外,導致牠時常在周邊街道和店家間四處遊走、奔跑,造成鄰近店家極大困擾。據鄰近店家表示,大黃狗不僅會擅自闖入店內,有時甚至會尾隨顧客進出,讓顧客受到驚嚇與諸多不便。牠尾隨圍繞或在店家門口徘徊,導致顧客遲遲無法進入店內,讓店家感到相當無奈。
因機車行飼主未盡基本責任,將犬隻繫好牽繩,管束好所飼犬隻,讓犬隻一直徘徊擾鄰。由於多次發生且仍未見改善,店家向動保處提出陳情,並附上多次監視器畫面作為佐證。動保處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前往該車行進行現場稽查。稽查時雖見大黃狗已繫上牽繩,機車行飼主也聲稱平時皆有妥善管理、絕無放養,但從鄰近店家提供不同時間的多支影片可清楚看到,大黃狗多次在街頭無人看管到處閒晃,顯見機車行飼主說詞與實際狀況不符。此外,儘管與警察單位已多次前往現場勸導,機車行飼主卻始終未真正改善犬隻管理方式,將公共安全與他人權益視若無睹,屬於故意疏縱行為。飼主屢勸不聽、一再違規,動保處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重罰15,000元,藉以遏止疏縱情形持續發生,也提醒飼主應妥善管理寵物,善盡社會責任。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飼主攜帶寵物外出時,應依體型及種類使用鏈繩、箱籠等防護措施妥善管控,避免犬隻奔跑、擾民或發生意外。違規者可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3,000至15,000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如發現違規情形,請撥打1999市民專線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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