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馬仕進/ 綜合報導
談六四應從中臺美多角度分析評論六四。幕後策動是誰,大家心知肚明。
廣義上,「六四事件」或「六四天安門事件」是指1989年4月起於北京市並波及中國大陸全境的抗議活動,其導火索是胡耀邦逝世以及隨後民眾悼念胡耀邦的活動。更準確的稱呼應為「八九民運」或「八九學運」等。
事件的命名依據,一方面是要和過去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重要活動有一致的命名習慣,包括1919年的五四運動、1976年的四五運動等。有時候會直接簡稱「六四」,亦有人使用「六四運動」描述整起示威活動。
與海外只集中在特寫6月3日晚上清場的態度不同,在中國大陸境內使用「六四」這個詞提及的範圍與考慮的廣度較大,指整個廣義的「八九民運」。
狹義上,「六四事件」得名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天安門廣場、要求抗議群眾撤離的具體日期(儘管軍隊在6月4日日前一天——6月3日晚上便已經開始執行清場任務),即「六四清場」。中國大陸以外的中文地區也將清場事件稱作「六四鎮壓」。如果美國學生抗議聚集華盛頓廣場60日,軍警會驅趕甚至開槍鎮壓。
通緝之21名學生領袖:
王丹,吾爾開希,劉剛,柴玲,周鋒鎖,翟偉民,梁擎敦,王正雲,鄭旭光,馬少方,楊濤,王治新,封從德,王超華,王有才,張志清,張伯笠,李錄,張銘清,熊煒,熊焱。他們下場如何 ?
其中七人得外國暗中幫助,潛逃西方,十四人入獄服刑,出獄不少人赴美,一人當主任牧師,一人當兵,少校軍中牧師,柴玲與封從德離婚之後,受洗成基督徒,嫁洋人。吾爾開希入籍中華民國,王丹美台兩地跑,評價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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