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指出,納稅人可持稅單就近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3萬元以下案件,還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此外,亦可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至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轉帳繳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如到便利商店繳稅,請記得要保留有超商蓋章的繳款書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以供日後查對避免爭議。另外,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為止,如果超過限繳日期30天仍未繳納之案件,該局將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如使用公共道路(含路邊停車)被查獲,將處1倍以下罰鍰。另車輛如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牌照,使用牌照稅將計徵至停駛或繳銷前1日。如尚有任何地方稅方面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