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合法?人頭帳戶違法? 在司法實務中,法院對借名登記普遍持承認態度,認為人頭跟實際出資人之間若基於信任或特定原因,以他人名義持有房屋或土地,不構成違法行為。這種借名登記在台灣比比皆是,法院透過具體案件判決,不斷確認其合法性,甚至收費擔任人頭也是合法的。 然而,類似概念放在金融帳戶上,法院的態度卻截然不同。許多民眾因為經濟困難或資訊不足,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帳戶提供給他人使用,往往遭到司法機關以洗錢或詐欺幫助犯起訴並判刑。從我處理過的實際案例來看,目前法院對此類人頭帳戶提供者的判決,多半落在有期徒刑3個月至1年6個月。 司法實務的矛盾! 這種司法認定上的差異給社會大眾帶來極大的困惑:為何在房地產、公司證券領域可以合法地「借名」,而金融領域卻不可?司法機關難道要求人人都有KYC責任嗎?或要求具備律師或銀行金融專業知識嗎?一般民眾若是做不到清楚識別資金來源並阻斷違法金流,就要承擔刑事風險? 雖然法院對此有其細節上的理論依據,例如金融帳戶涉及更大的公共利益及犯罪風險,但這種差異在一般民眾眼中顯然不易理解,進而引發司法認知的混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