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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中士班長忘記把5.56公厘空包彈繳回,因為怕被罵,於是把49顆5.56公厘空包彈彈匣回收袋埋於土坑。高雄地方法院依照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
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郭姓中士班長,於民國112年12月11日起,派駐至高雄市鳳山步訓部受訓,其於113年6月6日因訓練時持有5.56公厘空包彈,本應於訓練結束後,將空包彈全數繳回卻遺忘,見同袍亦遺忘繳回空包彈,遂將自己所持有的空包彈退出彈匣,僅繳回彈匣,並將同袍及其所持有空包彈置於彈匣回收袋內。
不過郭姓中士班長因恐遭受責罵,在步訓部東山教練場野外鋼棚處,將裝有49顆5.56厘空包彈彈匣回收袋埋於該處土坑中。因其同袍見狀遂向陸兵訓練指揮部舉發,始查悉上情。
法院審酌被告於進行軍事訓練後,因遺忘而未依規定繳回其所持有空包彈,復因恐遭受長官責罵,竟擅自將其及同袍所持有未繳回之空包彈予以藏匿而侵占之,造成國軍軍品管理之紊亂,依照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以外之軍用物品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