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ts

115年運動部補助推動高爾夫運動實施試辦計畫出爐 明年 1月16日前申請/ 台銘新聞網

Vendor Icon

台銘新聞網

12月. 02, 2025


台銘新聞/史家羚編輯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為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增加民眾多元運動選擇,提升民眾運動習慣,鼓勵學校與民間運動團體、運動俱樂部合作,延續及擴大推動高爾夫運動,增加民眾對高爾夫運動之認識及體驗,進而擴大高爾夫球擊球人口基數。申請時間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備齊申請文件函送本署委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

 

  此次補助對象:與民間運動團體、俱樂部合作推動高爾夫之各級公、私立學校。補助項目:

(一)業務費(經常門):每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包括教練鐘點費、保險費、場地租借、國內參賽旅運費、擊球費、單價1萬元以下之器材費等)。

(二)器材設備費(資本門):每校補助上限為10萬元,以與高爾夫運動直接相關之設備器材為限,曾獲前教育部體育署補助設備費之學校倘有維護修繕需求者優先補助。

(三)非運動硬體設施(如冷氣空調、廁所、階梯、周邊景觀改善、樹木移植等)不列入補助,如有需要請自籌經費辦理。

 

  申請方式:各直轄市、縣(市)所屬學校,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體育局統籌彙送;教育部主管之國、私立學校,由學校提出申請。申請時間:請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備齊申請文件函送本署委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以下簡稱彰化師大)(地址:50007彰化市進德路1號)提出申請。另請將電子檔寄至lfl680@cc.ncue.edu.tw (信件標頭請列「(縣市政府/國、私立學校名稱)「115年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補助推動高爾夫運動實施試辦計畫」申請案),紙本資料逾期送件者不予收件(以公文日期為憑)。

 

   申請文件:各申請方依該署規定格式編寫計畫俾利審查,否則不予受理。該案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及配合本署各年度預算額度,就各地方政府財力級次,依下列最高補助比率,計算補助額度:第一級:百分之八十六。第二級:百分之八十七。第三級:百分之八十八。第四級:百分之八十九。第五級:百分之九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彰化師大廖小姐,電話04-723-2105轉1908或洽本署運動休閒組吳先生,電話02-8771-1077。

 

 

 

 

 

 

author avatar
台銘新聞網
donate plan

充電計畫

喜歡這篇文章嗎?歡迎幫作者充電,好內容值得更多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