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德島市近日爆發一起爭議事件,市政府被揭露自2023年5月起,向生活困頓的市民提供過期的災害備蓄食品,並要求領取者簽署一份「出事後果自負」的同意書。根據多家日媒報導,這項措施在媒體介入後已緊急停止,但其背後所反映的行政心態與對待弱勢族群的方式,已在日本社會引發廣泛議論。
根據TBS NEWS DIG的報導,德島市政府這項措施的對象,主要是領取「生活保護」(社會福利救濟金)但在下次發放日前就已用罄生活費的市民。 為了應對這些市民的緊急糧食需求,市府動用了防災倉庫中的備蓄品,包含麵包、乾燥米飯(アルファ化米)與飲用水等。
不過,這些食品多數都已超過「賞味期限」。關西電視台的報導指出,提供給民眾的食品中,有些甚至已經過期長達1年2個月。 儘管市府職員憑藉經驗判斷食品安全無虞,且至今未傳出有民眾因此健康受損,但發放過期品本身的合理性已備受質疑。
最具爭議的焦點,莫過於市府要求領取者簽署的同意書。根據朝日新聞等媒體揭露的內容,同意書上不僅寫著「若因食用領取的食品導致身體不適,本人理解這屬於自我責任」,更附加了一條「未來會更有計畫地使用生活保護費」的條款。 這份文件被批評為將責任完全推卸給弱勢方,甚至帶有家父長式的規訓意味。
這項措施從2023年5月持續至12月,總計有59位市民領取了這些過期食品並簽署了同意書。 事件經由媒體曝光後,德島市政府的作法立刻引來排山倒海的批評。許多人質疑,政府的職責應是保護市民,而非在提供援助的同時,附加羞辱性且不平等的條件。
面對輿論壓力,德島市生活福祉課已公開致歉。根據Daily Sports報導,該部門表示:「這樣的行為傷害了求助者的精神與尊嚴,我們深感抱歉。」 市府承認此舉極為不當,並已全面中止發放過期食品與要求簽署同意書的作法。 未來是否會改為提供期限內的食品,仍在討論中。
這起事件不僅是單純的食品安全問題,更觸及了日本社會福利制度的核心議題。有評論認為,這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在面對財政壓力與日增的社福需求時,可能採取便宜行事的心態。同時,「自我責任」一詞在日本社會脈絡下經常被過度引申,有時成為將結構性問題個人化的藉口,而這次德島市府的同意書,正是這種思維的體現。
相關報導:livedoor.com、daily.co.jp
本文 德島市府發放「過期食品」給弱勢戶 要求簽署同意書引發爭議 授權來自 亞洲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