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表示,申請人須年滿20歲、設籍高雄市滿6個月,且其身分須為受僱於設立登記於高雄市之事業單位,或為加入高雄市產業、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或為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技工、工友;另申請人、其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合計須達3人以上,且均無自有住宅者,上述條件應全部符合,才具申請資格。勞工局針對符合資格之申請案件,經辦理抽籤程序,租賃期間為2年,續租以3次為限。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勞工局1樓服務台或6樓職業重建科免費索取,亦可至勞工局網站「最新消息」專區下載。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後,請於115年1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6樓」(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職業重建科,相關申請事宜如有疑問,請洽詢電話:07-8124613轉529。


圖說:高雄勞工租賃住宅招租,申請期限至115年1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