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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警方機動照相取締如同強盜搶錢 陸淑美籲勿射箭再畫靶把民眾當成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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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警方機動照相取締如同強盜搶錢 陸淑美籲勿射箭再畫靶把民眾當成提款機

7月. 12, 2022

【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副議長陸淑美近日陸續接獲陳情,

指警方先架設照相機,待不知情民眾違規照拍照後,再裝置照相警示牌,造成不少民眾荷包大失血,抱怨連連,陸淑美籲請警方維護交通安全執法時,應按步來,不應先射箭再畫靶,把民眾當成提款機。

 

圖/副議長陸淑美籲警方勿射箭再畫靶,把民眾當成提款機。(記者陳雯萍攝)

陸淑美表示,近來不少民眾因受取締困擾,前往服務處陳情,據民眾指稱,於行經前峰路、寶米路等多處路段時,在未見任何照相警示牌的情況下,遭拍照取締,事後該等路段才陸續掛出照相警示牌,民眾質疑市府此舉為「不教而殺」。

亦有人反映,部分路段近日才剛掛上照相警示標誌,就馬上拍照取締,完全沒有預警緩衝期,有人已連續被拍好幾次,荷包嚴重失血,臉書社群中也引起諸多討論,還有警方躲在樹叢後等候取締被抓包。

陸淑美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一般道路上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證明者(拍照取締),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設立警示牌,並且要明顯標示,目的不在處罰,而是勸導提醒行車人注意安全。

她說,目前許多路段已有固定式的拍照取締點,足以提醒民眾注意行車速限,實無必要為了執法績效而擴大機動照相取締行為,此舉不但加重員警勤務,在目前萬物齊漲時代,更是嚴重引發民眾不滿。

類似民眾陳情案件已發生多起,分布在多個路段如前峰路、寶米路、大莊路、嘉興路、聖森路等,並非單一事件,陸淑美籲請警方維護交通安全執法時,應按步來,不應先射箭再畫靶,把民眾當成提款機。

另岡山聖森路目前速限僅50公里,也遭民眾反映不合時宜,建議配合車輛流速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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