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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游智彬攜帶水球及宣傳道具等物品  意圖干擾合法集會  遭警方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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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新聞網

3月.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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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秉蒼。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民眾黨向中正第一分局申准於115年3月29日0時至22時假凱達格蘭大道辦理集會活動,主辦單位明確表示不歡迎游智彬攜帶水球等道具,中正第一分局遂於中山、徐州路口將渠攔下,並告知相關狀況,惟游民不願配合,於人行道上丟擲水球,現場有行人通行,中正第一分局員警為避免游民無故丟擲水球情形影響行人安全,考量執勤比例原則,經勸導與制止游民,當場進行代保管,過程中游民不配合警方勸阻,鼻端不慎遭渠眼鏡劃傷。

警方表示合法集會應予保障,針對主辦單位不歡迎之行為,依集會遊行法第5條、第21條予以排除,過程中游民丟擲水球之行為恐影響行人通行安全,警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第28條影響最小原則,以適當方式排除,亦屬依法行政之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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