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 AI 風險治理 政策趨勢與展望(三)
相較於既有的資安治理、風險管理、內控與合規體系,AI 的風險型態更複雜,影響範圍跨越 IT、法務、人資、品牌與供應鏈。若缺乏一套可執行的治理架構,導入速度越快,後續的修補成本就越高。
資料提供/何全德 採訪/鄭宜芬‧刊期/2026.5
AI 能力以近乎指數的速度進化,工具的門檻降低,應用的擴散速度卻越來越快。對企業而言,2026 年是決定能否取得競爭優勢的關鍵點。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董事長辦公室資深顧問何全德以《西遊記》為比喻:孫悟空象徵具備「超能力」且能自我成長、遞迴迭代的 AI 技術;而唐三藏則代表負責「治理」的人類倫理與制度價值。為了防止 AI 失控,必須以「緊箍咒」——即治理框架與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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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 AI 風險評估:3×7 核心矩陣
面對碎片化與失衡的風險治理現況,企業在進行 AI 風險評估時,可採用「3×7 核心矩陣」交叉定位風險,跨維度精準鎖定 AI 安全威脅,並透過行列交會(例如無意間造成的資料外洩)精確編號與管理風險。

在縱向的因果分類上,矩陣可從「實體、意圖、時間點」三個方向追溯風險源頭:第一是實體,即責任歸屬是人類還是 AI;第二是意圖,到底是蓄意或意外;第三是時間點,風險在何時發生,例如部署前的人類偏見或部署後的濫用行為。
橫向的七大風險領域包括:歧視(AI 產生偏見或有害語言)、隱私(數據外洩與監控風險)、誤導(傳播假消息與誤導性內容)、濫用(利用 AI 進行攻擊或詐欺)、人機互動(過度依賴、情感操控與溝通問題)、社經危害(就業流失、不平等與碳足跡增加),以及系統失效(技術故障、意外後果與功能邊界)。
MIT 四層次治理框架 將風險變成制度
完成風險盤點後,麻省理工學院(MIT)提出一套治理框架。何全德表示,MIT 的資料庫並非要取代現有框架,而是扮演補足內容空白的角色。該資料庫可為 NIST 的流程提供更詳盡的風險列表,也能為歐盟 AI 法案的原則提供更具體的技術細節。
他以具象的方式比喻這套層次化結構:治理與監督如同「地基與結構設計」,技術與安全是「消防與保全系統」,操作流程則類似「定期安全演練」,透明度與問責則是「緊急出口標示」。
• 治理與監督:建立組織層面的管控流程。
• 技術與安全:進行模型與代碼防護,強化系統本身的防禦力。
• 透明度與問責:以信任與外部審查,確保 AI 決策的可追溯性。
• 營運流程控制:透過全生命週期管理,規範日常運作的風險管理。

從「政策原則」到「工程設計」的整合治理系統
全球 AI 治理框架快速擴張,如何從眾多標準與倡議中辨識出適合的治理路徑,成為各國與企業共同面臨的挑戰。國際組織與技術標準正在形成一套可串接的整合治理系統,從「政策原則」延伸到「工程設計」,讓治理能轉化為具體流程、制度與技術落實。這套系統,是臺灣從「Ad Hoc」邁向「Optimized」治理成熟度的完整藍圖。

一、政策原則層(Policy Principles)
主要功能是奠定國家層級的價值共識。OECD AI 原則被視為全球 47 國的政策基石,2024 年新增「人類主導與監督」與「資訊完整性」兩項重點。UNESCO 的 AI 倫理建議則由全球 193 國通過,是目前最具包容性的國際倡議,並提供兩大實施工具,包括準備度評估(RAM)與倫理影響評估(EIA)。這些內容也為臺灣《AI 基本法》的七大原則提供了國際連結與最新詮釋。
二、風險管理層(Risk Management)
著重建立靈活且可迭代的評估流程。NIST AI RMF 作為美國發布的風險管理框架,涵蓋治理(govern)、映射(map)、測量(measure)與管理(manage)四大模組,其核心是一套自願性、非線性的循環流程,目標是管理可信賴 AI 的七大特徵,例如公平、透明與安全等。NIST 也發布「生成式 AI Profile」,呈現框架隨技術演進持續更新的能力。
三、組織治理層(Organizational Governance)
目標是協助企業接軌國際認證體系。ISO/IEC 42001 的獨特性在於是全球首個「可認證」的 AI 管理系統標準,採用 PDCA 循環,並提供 38 項具體控制措施(Annex A)。該標準具備明確的市場價值,能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也能滿足全球供應鏈的合規要求,目前已有新加坡樟宜機場、日本 Godot Inc. 等案例。
四、工程設計層(Engineering Design)
重點在於將倫理要求內嵌於技術開發流程。IEEE 7000 透過價值萃取、倫理需求轉化與系統設計,目的彌補高階政策與實際開發之間的落差。透過建立「價值登錄簿」(Value Register),確保端到端的倫理可追溯性,並將價值具體落實到程式碼與系統設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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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優先強化之 AI 治理措施
在多套國際框架逐步成形的背景下,2026 年可被視為「AI 治理元年」。何全德認為,企業若要在合規要求、供應鏈壓力與市場競爭中維持韌性,值得優先投入的以下幾項治理措施:
• 建立「識別風險」的動態機制
由於 AI 風險高度依賴使用情境,且多數問題發生在部署之後,治理重點不能只停留在上線前審查。企業可參考 MIT 的 AI 風險資料庫(收錄逾 1,700 項風險條目)與 NIST AI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AI RMF),建立內部風險清單,並以全生命週期方式持續審計與更新。針對不同風險等級與應用場景,也應同步制定相應的技術、流程與治理控制措施,讓緩解措施(mitigation)成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
• 把 AI Agent 納入資安與內控範圍
其次,企業在導入 AI Agent 或大語言模型時,需強化倫理框架與「主權 AI」思維,確保 AI 系統符合臺灣的法律與倫理價值。在關鍵決策領域(如醫療、金融),企業應維持人類自主權,避免模型輸出直接影響重大決策,並建立偏見防制機制。在專業領域如法律、會計等,則應優先發展符合本地法規的垂直應用模型,降低誤用外國資料庫或不明訓練資料所帶來的法遵風險。
• 強化人類自主權與責任界線
AI 治理不只是制度與工具,更涉及組織文化。AI 的價值在於解決人類的「痛點」並提升效率,因此企業應建立人類智慧(HI)與 AI 合作的文化。成功的 AI 轉型應從解決員工最痛苦、最重複的工作任務(task)開始,而非直接以取代職位(job)為目標。同時,從董事會到第一線員工都需要具備 AI 素養,理解 AI 的能力邊界與潛在風險,將企業文化逐步轉向「負責任的 AI」。
• 供應鏈治理:第三方模型與工具的責任管理
隨著 AI 生態系擴大,供應鏈審查與第三方管理將成為企業治理的主戰場。企業除了要關注模型供應商、API 調用與外部資料來源,也必須評估第三方在資料標註、外包作業等環節可能衍生的治理風險。建議企業應建立更嚴格的供應鏈審查機制,確保供應商具備必要的透明度與安全能力,並能提供版本更新、風險變更與事件通報等可稽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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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治理工作流 NIST+ISO+資安框架
在實務操作上,透過 NIST AI RMF、ISO/IEC 42001 等國際框架進行組合應用,與既有資安框架互補,有利於與現有治理體系接軌。
• 廣度識別:Start with MIT
企業可先以 MIT 的方法進行領域掃描,識別潛在風險因子,並依業務情境排序優先級。
• 建立流程:Establish with NIST
導入 NIST RMF 架構,將識別出的風險納入治理(Govern)、對應(Map)、量測. (Measure)、管理(Manage)的循環。
• 技術加固:Harden with CISA
針對具體資產採用 CISA 指南進行威脅建模與安全防護。
• 確保合規:Verify with EU Act
對於跨國或面對供應鏈要求的企業,最後進行法規差距分析,確認符合歐盟 AI 法及國內AI基本法等相關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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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AI 治理模式 降低合規成本、加速創新
臺灣作為全球半導體製造重心,依據「AI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正致力成為 AI 應用大國。何全德表示,AI治理只有「先做國家」而沒有「先進國家」,因為 AI 治理並無前例可循,各國都在摸索學習,臺灣應依自身價值觀與國家戰略需求,建立及試行符合自已國情的治理模式,而非僅成為跟隨者。
他呼籲應重視人類智慧(HI)與 AI 的結合,善用 AI 提升台灣的國力、因應人口減少及增進民眾福祉等挑戰。更重要的是,風險治理不能憑空想像,必須採取循證決策(evidence-based decision-making),以數據與實證研究作為政策制定依據。
相較於歐盟的嚴格監管,臺灣的治理策略更傾向於「鼓勵創新」與「風險導向」並重,這為企業導入 AI 提供了具體的助力。
• 「分類」優於「分級」
在制度設計上,臺灣的《人工智慧基本法》採取與歐盟不同的思路,傾向由數發部制定「風險分類框架」,而非僵化的「分級監管」。這種模式將治理權限回歸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衛福部監管醫療、金管會監管金融,因為主管機關最了解該領域的應用需求與可能的專業風險。
企業不需要面對單一且沉重的全面性監管,而是遵循所屬產業的特定指引,這能避免「管過頭」阻礙創新。
• 推動「應用大國」戰略
臺灣作為AI製造強國,政府正致力於成為「應用大國」。政府透過預算獎勵、人才培育及 AI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等措施,協助政府及企業將 AI 應用於為民服務、製造、醫療與照顧、法律等各行各業。
這種「先做國家」的策略,不盲目追隨先進國家,而是根據自身需求及國家發展目標,讓臺灣企業能在相對開放的環境下開發符合本土法規的主權 AI,確保資料安全與法律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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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正、可持續 合規角色翻轉
面對全球 AI 治理加速成形,何全德指出,情勢已從過去將合規視為後勤支援,轉向視為企業策略要務。諮詢顧問公司 Coalfire 亦強調,合規不再只是成本或防禦,而是「信任、韌性與競爭優勢的策略要務」。2026 年不僅是多項法規生效的期限,更將成為區分市場領導者與落後者的關鍵轉捩點。
AI 的高速演進迫使決策者必須在「看不清楚未來」的當下做出選擇。過去以「AI 工具論」為核心的治理思維已不足以因應,必須轉向更系統化的治理方式。他指出,破解科林里奇困境(Collingridge dilemma)的關鍵,不在於追求預測未來的完美制度,而是建立「為修正而設計,而非為預測而設計」(Design for Correction, not Prediction)的治理架構。唯有保持治理的彈性與可逆性,才能在人們享受 AI 紅利的同時,仍保有踩煞車的權力。

企業四大策略:投資、借鏡、內化與應對
企業若要建立可持續的 AI 治理能力,可從四個策略著手:
一、投資:驅動價值創造的 AI 原生安全與合規
利用 AI 驅動的工具分析海量數據、偵測異常行為和預測潛在風險,放大合規團隊的專業能力。實現從成本中心到價值驅動者,從被動應對到主動預防的轉型。
二、借鏡:參考 EU 人工智慧法經驗
EU人工智慧法是全球AI治理的先行者,其相關規範及執行經驗可作為各國的參考。在台灣AI基本法相關規範二年內尚未完備前,企業可參考EU相關規定,評估自身發展或應用AI系統的風險暴露程度,採取可以減少風險的對策,並先期籌備法遵所需的各項技術及治理相關文件。率先符合EU 人工智慧法的企業,深信可在贏得信任與國際市場准入方面佔據先機。
三、內化:將倫理治理與隱私設計原則化為核心能力
將責任與安全內建於AI系統及產品基因之中,而非事後補救。企業宜將 AI 倫理治理和「隱私設計」原則深度整合到 AI 系統的整個生命週期中,從概念設計到最終退役。
四、應對:打造具韌性的全球數據治理架構
在系統架構規劃初期,就必須前瞻地考慮美國、歐盟及台灣等國家的數位治理法規/標準/規範要求,建立一個能適應全球及國內數據流動新常態的彈性架構,避免違法受罰和服務中斷。

面對 AI 技術大約每八個月翻倍的演進速度,技術不會等待政策,政府與企業的政策制定速度將決定變革的方向,必須建立「持續、基於證據的評估機制」,作為理解並管理 AI 風險的關鍵基礎。藉由彈性的風險治理框架,臺灣有望發展出具韌性且符合民主價值的 AI 典範,從跟隨者進一步升級為智慧、民主、可信賴 AI 的全球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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