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新聞 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國道1號台南永康北上3路段,昨日上午發生聯結車追撞前方8輛自小客車的重大車禍,造成10人受傷送醫,43歲李姓駕駛經酒測沒有飲酒情形,惟查出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涉犯毒駕致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28日經法院裁定羈押。
▲27日上午7時許,李男駕駛聯結車涉毒駕連撞8車導致10人受傷。(圖/記者陳彥霖翻攝)檢方指出,李姓被告27日上午6時許,駕駛貨櫃車行經國道1號高速公路北向325公里處時,撞擊前方8輛車輛,肇致10人受傷。警方對李男實施唾液快篩測試,結果呈現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陽性反應,並在貨櫃車上扣得使用過的毒品咖啡包22包。檢察官27日晚間訊問李男後,認其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第4款毒駕致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並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規定,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28日裁定羈押。
▲事故現場汽車零件四散一片狼藉。(圖/記者陳彥霖翻攝)國道警察第四公路警察大隊表示,事故發生於27日上午7時許,李男駕駛貨櫃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325公里台南永康路段,疑因精神不濟追撞前方8輛自小客車,現場於上午7時47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李男經酒測沒有飲酒情形,惟查出涉嫌毒駕,起獲毒品咖啡包。
▲事故現場汽車零件四散一片狼藉。(圖/記者陳彥霖翻攝)消防局獲報,緊急調派崇善、後甲、仁德、東門等消防分隊出動各式車輛8車(含6部救護車)警消18人前往救援。受傷10人分別送往永康奇美醫院及成大醫院救治,傷者檢傷分級為2級、3級,屬中度及輕度傷勢。
▲事故現場汽車零件四散一片狼藉。(圖/記者陳彥霖翻攝)台南地檢署強調,毒駕犯行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生命、身體與財產重大損害。法務部及台灣高等檢察署已責令所屬從嚴、從速偵辦毒駕案件,南檢也將持續與司法警察機關密切合作,落實執法、強化防制,嚴防毒駕危害,守護國人交通安全與社會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