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以37歲的呂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夥同盧姓、林姓男子,假扮菸酒盤商,佯稱每月獲利2至16%的高獲利,違法對外吸金達1億3613萬1439元,犯罪所得都拿去還債或者投注運動彩券、簽賭,桃園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3人,並向法院求處重刑。
檢方調查,呂男等人係以借貸、投資名義包裝詐騙手法,由盧、林2人化名「許正浩」、「阿坤」假冒菸酒盤商,分別向游姓被害人等7人佯稱其等共同經營菸酒 事業,事業有成,獲利頗豐之話術,再以每月可得2%至16%不等豐厚收益,讓游男等7人同意出資。直到呂男等人無法「出金」,被害人提出檢舉,全案才爆發。
檢調為能突破呂男等人所營造之投資假象,檢察官郭法雲將被害人所提出之事證 送請指紋鑑定,並指揮桃園市調處調閱被告等人金融帳戶資料,詳細比對資金流向,查悉呂男等人取得被害人之投資款項,用於與菸酒商交易之金額甚微,實則係將高額款項投注運動彩券及下注賭博網站。
蒐證完備後,即於1月14日前往被告呂男等3人住處執行搜索,通知呂男等3人到案,並經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聲請羈押呂、盧2人獲准,至被告林男雖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而諭知交保20萬元。
檢察官偵查後,認呂男等人涉嫌加重詐欺案件,於近日偵結,認被告3人均涉犯刑法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等罪嫌;被告呂男另涉犯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嫌而提起公訴移審,並考量被告等人不思圖以正當方式謀取利益,竟以投資為由詐欺被害人等人,詐欺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3613萬餘元,且事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及聲請沒收上開犯罪所得,被告呂、盧2人移審後由法院繼續羈押。
桃檢指出, 投資陷阱無孔不入,呼籲民眾切莫輕信高額利潤話術,投資時務必謹慎查證以免受騙,對此類詐欺案件,檢方秉持嚴查絕不寬貸之立場,展現司法守護國民財產安全,捍衛社會經濟秩序之決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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