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祐龍/短新聞報導】

圖說:新竹市長高虹安。(高虹安臉書)
立法院今(12)日憑藉藍白政黨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規定未來受緩刑宣告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此舉遭綠營強烈痛批,直指該修正條款是為因誣告案遭判刑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量身打造,形同「因人修法」的犯罪解套條款。
本案源於高虹安二審被判刑6月但可易服社會勞動,民眾黨隨即提案放寬參選資格。今日院會中,藍白黨團共同提出修正動議,雖遭民進黨團強烈反對,仍依人數優勢表決通過。綠委李柏毅砲轟,這是本屆第二次粗暴修改選罷法,質疑藍白陣營「因人設事」,嚴重破壞排黑條款的民主法治精神。
立法院長韓國瑜則表示,本案朝野協商逾一個月仍無共識,故依法由院會定期處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放寬條款引發高度爭議,但朝野對於打擊詐騙仍具共識,最終一致通過增訂條文,規定凡觸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確定者,未來將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