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小組/短新聞報導】

圖說:立法委員林月琴說,「沒有孩子能選擇出生,但應該能選擇未來。」誓言用專業揪出體制死角,讓孩子安全長大。(劉祐龍攝影)
攝影:劉祐龍
「沒有孩子能選擇出生,但應該能選擇未來。」擁幼教、社工與犯防博士的她,一進立院就為剴剴案補破網。從保母訪視到學區降速,她誓言用專業揪出體制死角,讓孩子安全長大。
「沒有孩子能選擇出生,但應該能選擇未來。」擁幼教、社工與犯防博士的她,一進立院就為剴剴案補破網。從保母訪視到學區降速,她誓言用專業揪出體制死角,讓孩子安全長大。
Q:社福體系最大的痛點,您上任後改善了什麼?
一進立法院,就碰上剴剴案。其實我在這行做久了,政府常找我——專業會議、重大兒虐檢討都會邀我,畢竟我也在大學教書。剴剴案讓我特別有感,因為類似的悲劇過去就發生過:孩子被安置在保護性的家庭裡,反而出事。
我大概是少數同時念了幼教、社工,又去念犯罪防治博士的人。我始終相信,沒有孩子能選擇自己的出生,但應該要能選擇未來;正因為不能選擇出生,有些孩子才會被推上歧路。
所以我去念犯防,就是想在安全、在司法這塊做點事。有些社工沒受過幼教、幼兒發展的訓練,我有,所以在調查時,我常常提出跟別人不一樣的觀點,也很堅持孩子的權益——沒有人應該被打成那樣。
那時候我提出了十一項措施,因為問題往往出在「銜接」,整個系統有漏接。就拿安置在保母家來說:一般孩子傍晚會被媽媽接回家,身上有沒有傷,等於有「第三隻眼」看著;可是被安置的孩子沒有父母在身邊,一放就是二十四小時、整年無休,放三個月就是九十天都在那個家,誰來當第三隻眼?
我們原本管保母的方式,第一年訪四次,第二年起一年只訪一次。一年只看你一次,我怎麼知道你最近有沒有遇到什麼狀況、性情有沒有變?強度根本不夠,所以我要求把訪視加強;做不到,就不該用這種安置,因為它先天就缺了監督。
寄養家庭就不一樣,他們上過課、懂得處理孩子的問題、也清楚專業倫理,平常有事還能一起協力。差別在於目的——保母是收費經營,寄養家庭更多是憑著一份心。

圖說:林月琴說,我們把安置機構和寄養家庭的安置費提高,就是要讓更多人願意承接。
Q: 等於政府認為收養就丟給收養機構,彼此不連接?
對。從脆弱家庭走到收養之間的那一段,以前根本是斷的:脆弱家庭明明是政府的責任,可政府覺得收出養是民間單位的事,收養單位又說自己只做出養,那孩子安置的費用誰出?這些我們一個一個開會,該修法的修法、該改政策的改政策,甚至不能只寫個「原則」,要拉高成明確的辦法。
這幾年薪水有在調、有風險加給,也承認了證照加給。但人身安全不只是降低風險而已。我在爭取的是去輔導社福機構做到「法遵訪視」——不是勞動檢查,是幫他們符合更友善的勞動條件、補上資源缺口。
還有,高風險的案子,社工該有受過訓練的警員陪同;以前風險評分不夠高,警員是不來的。可是像我年輕時遇到喝了酒的爸爸,我要保護孩子,自己卻是個女生,到底該進還是該退?每一次面對個案,我們都在做這種判斷。
社工會有替代性創傷,看著受虐的孩子,心裡怎麼會好受?所以該給心理諮商,也要有後送單位——我們把安置機構和寄養家庭的安置費提高,就是要讓更多人願意承接。

圖說:林月琴強調,目前還想推動的是兒少權法。
Q: 有什麼還在推,或最想改的?
第一是兒少權法。它從民國一百年修過之後就幾乎沒動,可我們103年才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現行法根本不符合公約。再來是社會救助法,因為台灣有一群「邊緣戶」,不算低收、也不算中低收,日子卻可能比低收還慘。
最難的還是交通。基本上要先解決學校周遭的交通環境。我主張學區制,比照日韓以學校為主軸——日本五百公尺、韓國三百公尺範圍內,都要有人行系統讓孩子能走。
韓國只花了二十八年,就把兒少交通死亡降了九成多、受傷也降了六成。我們的死傷比卻比人家高出好幾倍,孩子明明生得比人家少。可是我們沒有二十八年可以等。
他們把學區的定義劃得很清楚,學區內違規罰兩倍、速限降到三十,慢一點,撞到人的傷害就小一點。所以我也去改了法規:請教育部把學區定義講清楚。過去路口十公尺內本來不准畫停車格,地方政府卻有權自己決定,為了停車就畫下去;可是一台汽車就停在那,誰看得到後面的孩子?所以我要求學區內一律不行。校園周邊的人行環境,經費也一路往上加,我現在還在盯著這個政策有沒有真的落地。
主要是因為以前那些家長,有一位媽媽每次打給我都說「我只要兩分鐘」,結果一聊兩個小時,我都懂。因為她的孩子在高中時於路口出事,而她家附近那段路,她早就發現標線不足、不夠讓孩子安全穿越,卻沒有人去反映,包括她自己。如果當初有人去講一聲,孩子或許還在。所以她現在到處去看交通環境,一發現問題就來找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