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議員溫俊勇表示,近日接獲頭份市興隆段91-3、92-2、92-3、92-4、92-5及96等6筆土地地主陳情,反映因位於竹南科學園區暨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範圍內,申請建築使用執照時被要求繳納高額保證金,造成沉重財務壓力。
根據苗栗縣政府115年6月9日函文指出,縣府要求地主於領取使用執照前繳納保證金,並以土地變更後市價60%作為計算基準。然而地主質疑,保證金金額龐大,且退還機制、繳納期限及相關配套措施均未明確,導致民眾無所適從。

更令人不解的是,縣府於公文中明白表示,目前包括展延繳納期限、其他籌措方式及後續退還保證金機制等事項,均仍在研議修訂中。
既然制度尚未成熟、配套措施尚未定案,為何要求人民先負擔高額保證金?
溫俊勇指出,6位地主自今年3月起即陸續向縣府陳情,至今仍未獲得明確答案,許多地主擔心動輒數百萬元甚至更高金額的保證金繳納後,未來如何退還、何時退還、若區段徵收未執行又該如何處理,均沒有明確保障。
溫俊勇強調,他支持地方發展,也支持科學園區帶動地方繁榮,但政府推動重大開發政策不能犧牲人民權益,更不能在制度尚未完備前,要求民眾承擔龐大財務風險。
因此要求苗栗縣政府:
一、立即公布保證金退還機制及明確時程。
二、研議分期繳納及延長繳納期限。
三、於制度修正完成前,暫緩要求地主繳納高額保證金。
四、召開地主說明會,公開說明相關配套措施。
五、儘速完成制度修正,保障人民財產權益。
人民不是反對建設,而是希望政府依法行政、資訊公開、程序透明,讓人民能安心居住、安心投資,而不是陷入求助無門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