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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性霸凌案引爭議 家長控校方勸撤調查 教育局:性騷擾、性霸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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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

4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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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陳維鈞/高雄報導】高雄市一所國小爆發校園性霸凌事件,一名國小二年級男童遭控強迫同學脫去衣物並下跪,引發家長不滿,質疑校方處理態度消極,甚至指控校長在協調過程中勸說不要進入正式調查程序。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表示,案件經依法調查後,已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成立」,目前行為人已轉學,受害學生則持續接受心理輔導與相關支持措施。

受害學生家長近日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指出,涉嫌霸凌的學生母親為該校教師,事件發生後,對方家長認為孩子只是「在玩遊戲」,並在協調過程中為孩子辯稱無惡意。家長並質疑校方有意淡化事件,甚至希望受害方不要填寫調查資料,避免案件進入正式調查程序。

家長進一步表示,校長曾安排雙方會面,並提及「孩子還年幼,希望給同仁的小孩一個機會」,同時表示外聘調查委員說話較直接,暗示正式調查可能增加孩子心理壓力,令家屬質疑校方處理方式有失公正。

高雄市教育局回應指出,校方於今年3月17日獲知事件後,即依規定完成校園安全通報,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公益檢舉方式受理案件,聘請3名校外專業人士組成調查小組,依法展開調查,以確保程序公正客觀。

教育局表示,調查小組完成事實調查後,案件已於7月7日提交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經審議後認定本案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成立。

針對後續輔導措施,教育局指出,被行為人已依本人及法定代理人意願,持續接受心理諮商、輔導及相關支持服務,協助其身心復原;新學年度也將安排相關學生分別編班,避免同班就讀,降低雙方接觸機會,營造安全學習環境。

至於行為人部分,因已辦理轉學,原就讀學校已正式函請其現就讀學校持續提供心理諮商與輔導,協助後續教育及行為輔導工作。

教育局表示,校方也已啟動行政檢討機制,安排相關人員接受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事件處理專業研習,檢視並精進校園安全防護及事件處理流程,強化校園性別平等教育與學生保護機制。

教育局強調,校園性別事件均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相關規定依法處理,兼顧調查程序、公平正義及學生權益,並透過完善輔導與支持措施,協助受影響學生恢復正常校園生活。(照片/記者 陳維鈞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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