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月 18 日,美國首部穩定幣專法《GENIUS 法案》正式迎來立法一週年。然而,原本各界引頸期盼的監管細則卻全數「開天窗」,各大聯邦主管機關無一能在法定期限內頒布最終細則,讓穩定幣產業被迫在「細則未定、大限將至」的過渡期中摸黑前行。
截至 7 月 18 日,包含美國貨幣監理署(OC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國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與財政部在內,各部會提出的主要規則方案仍全數停留在「提案」階段。不僅如此,牽涉到聯準會(Fed)與金融犯罪防制監管單位的其他細則,更是連意見徵詢期都尚未結束,部分條文甚至得一路等到 8 月下旬。
回顧 2025 年 7 月 18 日,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正式簽署《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指引與建立法案(簡稱 GENIUS 法案)》,不僅是美國國會通過的首部獨立加密貨幣聯邦法案,更為發行支付型穩定幣制定了儲備金、贖回機制、資訊揭露、執照發放及監督等方面的要求。
根據《GENIUS 法案》第 13 條規定,包含 OCC 、聯準會、 FDIC 、 NCUA 等聯邦主管機關,以及財政部長與各州穩定幣監管單位,都必須在法案生效後的一年內,透過公告與公眾評論程序,正式頒布具體的施行細則。
然而,法條中並未載明若錯過期限是否能自動展延、暫停法定要求,或是推遲整體框架的生效日期,這讓業界無所適從。
進度大落後
細究各部會進度,OCC 早在今年 3 月就在《聯邦公報》發布了涵蓋儲備資產、資本額、流動性、資產託管與風險管理等廣泛的實施草案。 FDIC 隨後跟進,針對管轄範圍內的穩定幣發行機構,提出審慎監管標準,其中也明訂了穩定幣儲備與「代幣化存款」在存款保險上的認定方式。
NCUA 則分別於今年 2 月、 5 月提出兩份草案,內容涵蓋發行許可、日常營運及風險管理。其中第二份草案直到法定期限前一天才結束公開徵詢,因此根本無法趕在期限內完成正式立法程序。
另一方面,美國財政部財政部負責制定的「州級監管原則」也還沒著落。這項草案旨在界定各州的監管框架在何種情況下與聯邦制度達到「實質相似」;若符合標準,發行規模不超過 100 億美元的合格發行商,將獲准繼續留在州政府的體系內接受監管。
除了發行制度外,多項配套規範也尚未完成。 Fed 、 FinCEN 、 OCC 、 FDIC 與 NCUA 已共同提出新版「客戶身分識別」草案,要求穩定幣發行商驗證一級市場客戶身分,並保存相關交易紀錄。目前該草案仍開放公眾意見至 8 月 21 日。
此外,FDIC 另一項涉及《銀行保密法》及制裁遵循的草案,也將徵詢意見至 8 月 4 日。
FinCEN 與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更同步研擬新的反洗錢、交易申報及制裁規範。由於上述程序尚未完成,意味著部分實施細則勢必無法在法定一年期限內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美國主管機關錯過一年期限,但《GENIUS 法案》本身並未因此延後生效。依照法案第 20 條規定,《GENIUS 法案》將於以下兩個時間點中較早者正式實施:
- 法案通過後 18 個月(即 2027 年 1 月 18 日);或
- 聯邦主管機關公布最終實施細則 120 天後。
換言之,若最終規則直到今年 9 月 20 日才完成,即使再加上 120 天的緩衝期,也已超過 2027 年 1 月 18 日,因此法案仍將依原定日期正式生效,不會再往後遞延。也就是說,規則愈晚出爐,業者的準備窗口就愈短。
法律架構已確立,市場仍等待最後拼圖
雖然部分監管細則尚未完成,但《GENIUS 法案》的核心制度其實已明文寫入法律。未來所有支付型穩定幣發行商,都必須維持 1:1 高流動性資產儲備、公開贖回政策、每月揭露儲備資產狀況,且不得直接向持幣人支付利息或收益
接下來待完成的監管細則,主要將進一步說明主管機關如何執法、審查及監督上述規範。對市場而言,美國穩定幣監管框架的大方向已經確立,但最後一塊拼圖仍有待監管機關完成,才能真正讓整套制度全面落地。
〈美國穩定幣監管卡關!《GENIUS 法案》最終細則跳票,發行商還得再等等〉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區塊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