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新聞 記者陳維鈞/高雄報導】本月泰國獅子航空,從高雄飛往日本新千歲機場,結果將全機1百多件行李丟包高雄,旅客氣炸。泰獅航表示因為天候因素,起飛重量受限,臨時卸載的行李,將分批補送,引發高度爭議。
此事件造成旅客人心慌慌,擔心搭獅航會不會重演行李丟包事件,民航局也提出,針對航空公司對旅客託運行李如有損害情形時,已訂定「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另依民用航空法第91條規定,乘客因航空器運送人之運送遲到而致損害者,航空器運送人應負賠償之責。但航空器運送人能證明其遲到係因不可抗力之事由所致者,除另有交易習慣者外,以乘客因遲到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為限。
民航局表示,事件發生後,即要求泰獅須妥適維護旅客權益,並依所訂運輸條款及相關規定辦理,後續該公司針對受影響旅客,提供每人新台幣1,600元作為補償,亦會通知旅客提供相關資訊,以利後續賠償事宜;另為減少類此事件發生,該公司已先規範每架航班訂位數的限制,避免類似案件事件再發生。
另依據觀光署訂定的「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30條,旅行社與隨團領隊將據此協助旅客向航空公司協尋、索取行李異常報告、跟進進度,獅航需給予協助,將旅客衝擊降至最低。
立委許智傑表示,事發後泰獅航提供每位旅客補償金1600元,被落下的行李於第一時間已請虎航協助,並與當地地勤單位於隔日盡速將乘客行李送往個別入住飯店,也請民航局多多和各家航空業者保持溝通,避免相關烏龍情事再次產生,讓旅客衝擊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