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學生常利用課餘時間在餐廳、飲料店或超商打工。為保障工讀生權益,桃園市勞動局推動「青春專案」,針對青少年常打工的場所及學校附近商圈等超過200家事業單位,展開勞動條件專項檢查,重點稽查工資、工時及例假等勞基法規定,嚴格守護年輕勞動者的權益。
無論正職或兼職工讀生,核心勞動條件均受勞動基準法完整保障。薪資方面,勞雇雙方約定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自115年1月1日起,按月計酬每月最低29,500元,按時計酬每小時不得低於196元。常見違法行為包括:以試用培訓或實習為由壓低時薪、遲到扣薪超過實際時間比例、未依法定倍率給付加班費,或強迫以補休取代加班費等。透過嚴格執法,桃園市期許打造更友善、安全的工讀環境,讓學生安心打工、安心學習。
工時規定與一般勞工相同,每日正常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連續工作滿4小時須給予至少30分鐘休息;每7日應有2日休息(含1日例假)。雇主若未給足休息時間,或未經合法調整班表導致連續工作超過6日,均可能違法。
此外,雇主不得以工讀生流動率高或工時短為由,規避投保與文件義務。到職當日即須辦理勞保、就業保險、職災保險、全民健保,並提繳勞退金;同時須備妥逐日記載至分鐘的出勤紀錄,以及詳載工資總額與計算明細的工資清冊,並每月提供給勞工。若僱用未滿18歲少年,則須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民眾若有工讀勞動權益疑問,可洽桃園市勞動局勞動條件科,諮詢專線03-3322101分機6804至6806,將由專人提供協助。 (圖/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