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網路上出現「AI教父」黃仁勳及其父親個資,並有利用個資發文嗆北市議員苗博雅、恐嚇員警行為,台北地檢署指揮警、調單位追查,發現男子黃柏崴、王大偉等人所為,他們透過暗網蒐購台灣民眾2812萬餘筆勞健保、2357萬餘筆戶籍個資出售牟利,還洩漏雲林縣長張麗善赴日機密行程洩密給陸方,檢方今(6)日依違反個資法、國安法、貪污等罪嫌,起訴黃、王等12人,並建請法院量處黃柏崴累計13年以上徒刑、王大偉4年以上徒刑。
同案起訴的還包括台北市警中正警分局南海路派出所女警曾芃扉、雲林縣長祕書施亮言、徵信業者谷傳揚以及透過黃柏崴非法取得民眾個資的黃慈旭7名民眾。
檢方起訴指出,黃柏崴、王大偉自112年3月起,得知暱稱「OKE」之人在「BreachForums」等駭客論壇非法兜售我國之戶籍資料、勞健保資訊後,竟由黃柏崴於112年3月22日,自不詳暗網地址以5000顆泰達幣(USDT)向飛機軟體暱稱「David Jack」之人購買「28.68M CSV.7z」、「tw_household_2018.zip」檔案,其中「28.68M CSV.7z」檔案研判疑似源自我國勞健保資料,內容共計 2812萬餘筆個人資料,「tw_household_2018.zip」檔案研判疑似源自我國107年前之戶籍資料,內容共計2357萬餘筆個人資料。
黃、王2人取得民眾個資後,竟由王大偉在社群發表貼文公布「AI教父」輝達執行長黃仁勳身分證字號與父親姓名進行網路公審;黃柏崴另不滿北市議員苗博雅政治立場,在臉書留言公布其生日、個資並揚言恐嚇「去畜牲家賭牠」,還因不滿陳姓員警開立罰單,致電派出所公布陳員個資,並語帶威脅稱要赴其住家。
黃柏崴受王大偉、徵信業者谷傳揚、友人黃慈旭8人請託,利用其蒐集個資庫查詢等78位民眾生日及親屬個資,並利用堂弟與南海路派出所女警曾芃扉交往的機會,請託曾女協助查詢11名車主資料,黃的堂弟欲行賄曾女2000元遭拒。
此外,黃柏崴於112年間結識對我國從事情報收集分析、間諜活動、政治刺探等工作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穆」姓主任,希望可以借助黃柏崴的人脈對台灣從事政治及基礎建設之情報收集工作,黃柏崴為求中共資金挹注,同意開始為中國政府不詳部門刺探、收集我國情報。並自112年6月起,由時任雲林縣 政府之縣長秘書施亮言提供可為中國政府利用於對台工作之情資,黃柏崴則向施亮言表示可招待前往大陸地區旅遊之費用。
施亮言明知縣長於113年6月29日訪問日本行程之航班、住宿地點、拜會地點等行程均屬非公開之秘密資訊,竟仍於113年6月12日,以飛機軟體傳送含有這些非公開資訊,其職務上應保密的檔案予黃柏崴,使黃柏崴得以將這些檔案提供與「穆」,「穆」並表示 可以替黃柏崴、施亮言支付前往澳門之機票、住宿費用,黃柏崴、施亮言因此於113年7月23日至26日期間,自我國出境前往澳門會見「穆」。
檢察官審酌檢方認為,黃柏崴、王大偉2人具備資訊專長卻違法大量蒐集台灣民眾個資,考量其與中共人員往來頻繁,境外敵對勢力可藉此掌控全民個資,嚴重侵蝕國家安全,黃更與徵信社勾結、交流並販售個人資料,完全無視法律,任意踐踏國人隱私,且2人多次利用不法個資檔案在網路上公開他人個資資料,或恣意挑釁公權力,已造成民眾惶恐不安,因此對黃涉犯個資法、違背職務行賄、國安法3罪,分別具體求處5 年、3年、5年以上之重刑。王則具體求刑4年。
另民眾黃慈旭、徵信業者谷博揚2人於偵查中先假意承認犯行,後又以書狀為無罪答辯,然被告黃慈旭、谷博揚此前即有多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恐嚇之犯行遭法院判決或為警偵辦,可見被告黃慈旭、谷博揚長期對我國民眾為侵害個人資料之犯行,然竟不以為恥,未有悔改之心,亦未對受害之被害人表示歉意外,甚飾詞狡辯,透過辯護人試圖以荒謬之說詞脫免刑責,犯後態度惡劣,請對其等予以從重量刑,以資警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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