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波新聞-林冬生/苗栗
行政院於今(115)年7月30日正式核定西拉雅族為原住民族,西拉雅族成為臺灣第17個原住民族,也是《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施行後,首個完成民族核定程式的平埔原住民族群。8月13日起受理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登記,符合資格者可備妥相關文件,向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原民處)提出申請。
原民處表示,依行政院115年7月31日院臺原字第1155016487號函核定。西拉雅族民族成員身分認定要件為:本人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於日治時期戶籍資料中有「熟」、「平」或其他足以證明其屬於臺灣南島語系民族之登記或登記形式,且日治時期戶籍資料「現住所」欄位所載地區,屬於西拉雅族分布地區。
公告期間自115年8月13日起至120年8月12日止。符合資格者,請於受理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辦理民族成員名冊登記,申請人應備妥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以及足以證明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符合身分認定要件之日治時期戶籍資料;如有其他必要文件,請依受理機關通知辦理。
完成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登載者,得持縣政府核發之登載證明書函,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依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規定,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並辦理西拉雅族民族別登記。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者,應依同法第15條、第16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原民處提醒,申請人辦理登記前,應先確認日治時期戶籍資料內容及相關證明文件。如對申請資格、流程或應備文件有疑問,請洽陳專員(連絡電話:037-559220)或至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最新公告。
圖: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登載申請書/苗縣府原民處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