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澎湖報導

澎湖縣長賴峰偉 8 日於縣務會議表示,為便利民眾停車,並提高停車格周轉率,9 月 1 日起縣有收費停車格一律優惠前 30 分鐘免費,初估一年約有 12 萬人次受惠停車新制。
賴峰偉表示,許多民眾反映至馬公市區洽公、採買臨停,仍須支付每小時 20 元停車費,雖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但一小時內無論停多久都以 20 元計,不利提高停車格周轉率,易造成停車格不足,收費模式有調整必要。
建設處長王鏘魁表示,路邊 (外) 停車格臨停 30 分鐘內車輛年平均約 12 萬輛,換算每日 30 分鐘內停車數量約 330 輛,新制上路後,1 年減免停車費約 300 餘萬,經評估優惠機制評估可行。由於停車費率新制涉及收費系統調整,將自 9 月 1 日起施行。
王鏘魁表示,澎湖小客車約有 2 萬 1,000 輛,而市區路邊、路外及地下停車場共有 1,839 格,縣府首創「大停車場理論」,一小時內多次變換車格僅收 20 元,新制實施後將現行地下停車場前 30 分鐘免費制度擴及路邊 (外) 停車格,受惠民眾更為廣泛。
王鏘魁指出,賴峰偉上任後革新停車收費,路邊 (外) 停車收費從每格每小時 20 元,每日上限 160 元,降低為路外停車場停車費每格每小時 20 元,每日上限 60 元;路邊停車格停車費每小時 20 元、每日上限 160 元,1 小時內多次變換車格僅收 1 小時費用。今年 9 月 1 日起又將納入縣有收費停車格前 30 分鐘免費新制。
王鏘魁表示,為維持市區交通暢通,縣府主動調降停車格收費,柔性勸導違規停車,並鼓勵民眾使用路外、地下停車場,增加行動支付繳納停車費服務,以及規劃租車專區,改善租車行佔用機車停車格狀況,市區停車愈來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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