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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丟溪流惡行全都錄 台南環保局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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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好新聞

1 小時前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近日一位民眾騎車行經溪流旁,以為四下無人,竟將垃圾往溪中一丟,隨即騎車離去,過程被行車紀錄器完整拍下。環保局獲報派員查證,並調閱事發地點周邊路口、沿線監視器畫面及比對涉案車輛行駛軌跡後,將從違規車輛車牌循線查明行為人並依法開罰。

環保局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為圖一時方便,任意將垃圾或其他污染物投入河川、排水路或周邊環境。根據民眾行車紀錄器影片,可清楚看到民眾將垃圾直接棄置溪流,違規行為明確;一旦確認行為人身分,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河川、溪流及排水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市府投入人力、物力進行水環境清理及污染防治,最重要的仍是從源頭減少污染。民眾千萬不要因一時方便,就把垃圾往溪流、水溝或排水路丟棄,不僅破壞環境,也可能因此收到數萬元罰單,實在得不償失。

環保局長許仁澤強調,垃圾一旦進入溪流,就可能隨著水流漂往下游,造成水面及河岸髒亂,也增加後續清理負擔。

環保局呼籲,民生垃圾應妥善攜回或投入合法垃圾收集設施,切勿任意棄置於溪流、河川、排水路或其他環境。民眾如發現任意棄置垃圾、污染水體等情事,可協助記錄違規時間、地點、車牌及相關影像,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共同守護臺南乾淨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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