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黃姓女子夥同阮姓女子組成「富玉珠寶有限公司」,招募另名黃姓女子組成詐騙集團,專門挑選男軍士官、與警員為目標,謊稱購買珠寶手鐲後可送往蘇富比拍賣、賺取價差,誘騙被害人申辦高額貸款投資,甚至教導被害人如何應付銀行的防詐探詢,犯罪所得逾台幣2600萬元;其中,竟有12名被騙軍士官、與基層警員為求快速回本,不惜洩露職務上取得的個資給詐團,基隆地檢署依詐欺、洗錢罪嫌起訴2名黃女,另依違反個資法及洩密罪嫌起訴12名軍警。
同案的阮女則被另案起訴,檢察官並以被告2名黃女,利用軍、警容易接受同儕經驗而信賴,又因公職身分遭詐不便報警等心理,以「拉下線」、「老鼠會」之投資手法,騙取他人之錢財,部分受害人甚至為此背上高額信貸債務,迄今仍無法清償完畢。
2女又利用人性弱點誘使多名軍警人員提供其他人之個人資訊,使2人及所屬詐欺集團得以擴大詐騙更多人,惡行非輕等情,建請就被告2名黃女共29次之詐欺犯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年8、2年6月之刑度。
檢方調查,黃女與阮女於110年至111年間設立富玉珠寶有限公司並招募黃姓女子等人擔任業務,鎖定「男性」軍、警等公職人員,利用他們容易向金融機構貸款,遭詐後不便求助,又容易信賴同儕之特性,先於不詳時、地取得男性軍警個人資料後,即由2名黃女藉詞邀約見面並對被害人佯稱富玉公司所出售之珠寶手鐲有增值空間,購買後富玉公司會協助送至蘇富比公司拍賣獲利,以此詐術遊說被害人辦理高額信用貸款,並向富玉公司購買珠寶手鐲。
由於政府防詐宣導,金融機構也提高警覺,2名黃女並教導被害人於辦理貸款 時,如何規避金融機構人員之探詢。她們又為推遲被害人發現遭詐之時間,另搭配向被害人銷售價格較低每組新台幣3至5萬元之「翡翠套組」,佯裝協助代銷轉售,再將小額款項交付予被害人,使被害人不疑有他。
2名黃女為詐騙更多人,於被害人詢問所購買珠寶手鐲、翡翠套組之銷售、拍賣狀況時,即佯稱若能提供新客戶之聯繫方式,將加速優先銷售,使被詐之軍警為求投資快速回本獲利,提供於職務上查詢或因職務上機會而取得之個人資料給2名黃女,再由2女續依新取得之個人資料,以珠寶投資之話術詐欺他人,總計本案共有29人受害,詐得總額新台幣2600餘萬元。
全案是基檢檢察官吳季侖指揮新北市警金山分局偵辦詐欺案件而對2名黃女執行搜索時,由1女的手機發現軍警之個人資訊,經擴大追查,並進一步指揮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嘉義市警察局督察室及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循線溯源偵辦,查獲這起鎖定軍警詐騙的案情。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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