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總統蔡英文博士學位遭前媒體人彭文正質疑造假,提告加重誹謗罪起訴,彭文正因此滯美未歸遭通緝,彭文正則提刑事自訴,主張蔡英文沒未取得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卻將相關資料存入國家圖書館之博碩士論文系統中製造假象,涉犯偽造文書罪,最高法院13日認為彭不是該論文之撰寫者、名義人或其他可主張權利者,且檢方起訴他也沒有以此當證據,駁回他的上訴、不受理確定。
彭文正自訴主張,蔡英文明知其未依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規定,出席博士論文口試審查、完成並繳交博士論文,未取得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卻因他於108年5月1日起,在製作之政論節目中,報導蔡英文學歷詐欺後,於108年9月26日向國家圖書館送件,經國圖核准即登載蔡英文送交之電子檔充當博士論文,存入國家圖書館之「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中,供人下載、閱覽,造成被告確有倫敦政經學院博士論文假象。
彭文正主張,蔡英文於108年9月19日向台北地檢署追加他為加重誹謗之共犯,並將其於倫敦政經學院修業期間提出之研究計畫、研究綱要、課堂報告及對外發表之文章裝訂後,附上電子檔授權書向國圖送件,致他於訴訟上、訴訟外遭受嚴重之負面影響。因認蔡英文涉犯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
一、二審均審認,就算彭文正所主張的屬實,因被告蔡英文行為直接受侵害者,乃國家圖書館對於博碩士論文系統管理之正確性,彭既非該論文之撰寫者、名義人或其他可主張權利者,實難認彭文正的法益有因被告行為直接受到損害。
且依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欄之記載,彭文正所稱蔡英文送件的博士論文,未經檢察官採為起訴彭文正涉犯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嫌之證據,本難認自訴意旨所指蔡英文行為,與彭文正因檢察官起訴於訴訟上或訴訟外有負面影響之間,有直接因果關係。
彭文正經檢察官起訴後,於審理時是否到庭、未到庭是否遭法院通緝,屬彭文正個人訴訟行為之決定及法院個案判斷有無通緝必要職權之行使,彭文正未遵期到庭而遭法院通緝,與自訴意旨所指之犯罪事實無關。因此判決自訴不受理,最高法院駁回彭的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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