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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批公部門對AI使用缺乏完整管理與審核 中市數位局允訂《人工智慧作業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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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好新聞

1 小時前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黃守達議員(右2)黃守達議員(右2)


生成式AI快速進入公部門日常工作,台中市議員黃守達17日於議會質詢指出,ChatGPT、Gemini等生成式AI確實能大幅提升行政效率,但同時存在「AI幻覺」、錯誤資訊甚至虛構內容等風險。近期台中市住宅處政風室以Gemini製作宣傳圖片,竟出現中國國徽,引發爭議,凸顯市政府對AI使用仍缺乏完整的管理與審核制度,議員們要求應儘速訂定《台中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數位發展局長黃惠敏回應,十月底會提出初步規畫,並於年底之前完成訂定。

黃守達指出,市府各局處已廣泛使用生成式AI製作圖卡、文宣以及撰寫新聞稿,尤其二級機關,包含戶政事務所、區公所等,也經常可見使用生成式AI。公務機關運用生成式AI越來越普遍,更加凸顯建立規範的重要性。

黃守達指出,問題從來不是公務員使用AI,而是使用AI有沒有規範。市府不能一方面鼓勵公務員使用新工具,一方面卻沒有告訴公務員,哪些項目可以用、哪些不行?誰要審核、出了問題誰負責?AI只是工具,但一旦掛上「台中市政府」名義對外發布,就涉及行政責任,甚至政治責任。

黃守達表示,行政院早已訂有《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數位發展部也編定《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內容也提及各地方政府可根據自身狀況制定相關指引。台北、新北都已經有自己的指引,台中市何時要制定?住宅處政風室這次的案例,就是因為缺乏多重審核確認的過程才導致錯誤發生。台中市應該制定明確規範,讓各機關公務員有依據可循。

議員們要求,市府應儘速研擬並公告《台中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至少應建立幾項核心制度。包含明確規範AI使用範圍、禁止事項及風險等級;建立對外文宣及公開資訊的人工複核與適當揭露機制,並且確保建置公務用AI使用環境。

黃守達強調,各機關使用AI的業務量龐大,數位發展局應盤點各局處實際使用狀況。公務使用AI應有公務帳號或統一的使用環境,不應讓承辦人員自行負擔訂閱費用,也才能進一步建立資訊安全、權限管理及責任追溯的機制。

張玉嬿也說,法律條文、法律解釋、行政實務是三個不同層次,AI如果把它們混在一起,很容易得到「聽起來合理,實際上不成立」的答案。因此,公務AI一定要遵守人員查核、責任可追溯的原則,確保公務處理不被「說得很像真的」AI資訊帶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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