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at Ha/短新聞報導】

圖說:示意圖。(圖:Canva)
越南重罰海外逾期滯留勞工 合約到期不回國最高罰逾11萬元
越南政府加強管理海外移工,新頒布的第283號法令將自9月10日起生效。依新規定,越南勞工赴海外工作後,若勞動或職業培訓合約已到期,卻未依規定返國、選擇非法滯留海外,最高可處1億越南盾罰款,折合約新台幣11萬元。
根據新制,相關罰款為8,000萬至1億越南盾,適用於合約到期後,在未受到威脅、強迫等情況下自行留在海外,且尚未涉及刑事責任的越南勞工。
此外,越南現行法律要求,若勞工自行與外國雇主直接簽訂勞動契約,出國工作前必須完成合約登記,並取得戶籍所在地基層政府確認。若未取得鄉、坊級人民委員會的登記確認文件即赴海外工作,可處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罰款。
新法令也將打擊非法仲介。未具合法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若擅自刊登海外工作廣告、提供仲介諮詢、招募或向勞工收費,甚至誘騙、拉攏或強迫越南勞工非法滯留海外,最高同樣可處1億越南盾罰款。偽造海外勞務輸出許可證者也適用相關處分。
企業違規處罰更重。海外勞務服務公司的分支機構若超出總公司授權範圍或期限,擅自安排越南勞工赴海外工作,罰款可達1.8億至2億越南盾,並須退還向勞工違法收取的款項及相關利息。
海外勞務是越南重要的就業及外匯來源。目前約有86萬名越南勞工在全球40多個國家及地區工作,每年匯回越南約65億至70億美元。其中,日本、台灣及韓國是越南海外勞工三大主要市場。
從人力結構來看,約85%至90%海外越南勞工屬一般勞動力或僅接受短期職業訓練,高技術及專業人才約占10%至15%,主要投入製造、加工、營建、機械、農漁業及家庭照護等產業。
此次大幅提高逾期滯留及非法仲介罰則,也反映越南政府正強化海外勞工管理。對台灣而言,由於越南是台灣重要移工來源國之一,新制後續是否有助降低移工失聯及非法滯留情況,也值得持續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