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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案件耗行政量能 桃議員楊朝偉呼籲專責機制9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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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新聞網

3 小時前


▲校事案件耗行政量能,楊朝偉促專責機制9月上路。(圖/直播截圖)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校事案件及教師檢舉程序日益複雜,學校行政人員除了日常校務,還須投入案件認定、召開會議、聯繫調查委員及處理後續文書,對第一線教育現場形成沉重負擔。桃園市議員楊朝偉今(27)日在桃園市議會質詢教育局時指出,校事案件從受理、認定到調查結案,複雜案件可能歷時數月,若持續由學校自行承擔,恐進一步壓縮教育行政量能,要求市府加速建立專責支援機制,讓學校回歸教育本務。

楊朝偉表示,學校接獲教師檢舉後,須先進行案件認定,再依案件性質分流至一般行政、教師成績考核或校事會議程序;若進入校事會議程序,學校還須於受理後7個工作日內召開會議,決議調查後再組成3人或5人的外聘調查小組,且至少須包含1名法律專業人員。從程序諮詢、聯繫委員、安排會議,到後續文書作業,都需要校方投入大量人力。

楊朝偉進一步指出,依現行程序,教師成績考核案件調查原則上應於派員日起2個月內完成,必要時可延長1個月;校事會議調查原則上也須在第一次會議後2個月內完成,必要時最多可延長2次、每次1個月。對於規模較小、行政人力有限的學校而言,一旦遇到複雜案件,行政團隊往往必須長時間投入處理,甚至影響原有校務推動。

楊朝偉強調,依法該調查的案件仍應依法處理,但制度設計也必須考量第一線學校的承受能力。他肯定市府朝建立專責支援機制方向推動,並要求新學期就能開始試辦。教育局長劉仲成表示,目前教育局已籌備成立相關專案辦公室,並聘請專業人員投入支援,相關運作方式也已向中央確認適法性,目前並無問題。

劉仲成指出,針對楊朝偉要求儘速實施的建議,教育局將加速相關準備工作,預計今年9月中旬正式上路。楊朝偉表示,期待專責機制啟動後,能實際承接校事案件繁瑣的行政工作,降低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負擔,讓教育現場不必讓老師兼任「辦案人員」,把更多時間與心力回歸學生教育,提升校園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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