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 高雄
遊客逛高雄市科工館,突然想到,有同學退休在這裡當志工,就詢問裡面一位值勤的志工女士,「妳知道某某人嗎?她在這個機構星期三擔任志工。」這位志工說:「不認識,我們這裡志工人數達1000人以上,認識不了這麼多。」這個數字頓時讓參觀科工館訪客愣住了。
館藏多,遊客多固然都是好事,志工更是人力資源,善用或是借重其專業,整合的力量非常驚人。舉例說,舉辦展覽,懂得美工或是布展者非常吃香。若是攝影比賽,擔任攝影比賽裁判的,也可以協助評審。徵文比賽,高中以上語文教師可以勝任評判。若是機構只看到軟體硬體人力資源,「雲端」或是虛擬世界網路策展,一些學有專精的志工,可能比高普考進來的正式上班員工還有潛力或是專業技藝。
依據志願服務法之定義 一、志願服務: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二、志願服務者(簡稱志工):對社會提出志願服務者。
志工管理與輔導,中央是衛生福利部,在地方由縣市政府督導。為整合社會人力資源,使願意投入志願服務工作之國民力量做最有效之運用,以發揚志願服務美德,促進社會各項建設及提昇國民生活素質,特制定志工法。
志願服務運用,完全可以發揮最大功效,當前重視受訓,培養之後是不是還能產生更大的邊際效益,詢問志工,似乎也答不出所以然。館內問了一些遊客,「你會找志工發問嗎?你希望志工能夠發揮什麼樣的功能?」遊客思考一下便說:「他們不是指引方向,或是收門票嗎?」還有帶孩子的家長說:「有些展示的東西,文字說明不懂,詢問時往往可以得到滿意答案。」
志工服務性質,但是參與核心研發或是展出討論可能不宜「介入」或是「發言」。一位老先生就表示「志工背景不宜小看,裡面臥虎藏龍。但是也有一些有心發揮服務精神的人,往往想到大才小用就卻步,打退堂鼓。」
學者陳燕禎研究報告指出,「志願服務是針對人類社會關懷的付出,其目的在增進社會的福祉,而國外較強調志願服務是對社會、社區應盡的責任,故至今只有少部分國家制定志願服務法給予規範,大多依賴宗教和自我良知的規範。」
而台灣目前志願服務並非基於義務的投入,在過去定義志願服務強調利用餘時、餘力來助人,以己之餘補他人之不足,然而今日則是強調基於「自由意志」的奉獻及付出。
所以志願服務是人人都是利他,都是有能力,都能貢獻與付出,它是人性至善的發揚,是肯定生命價值,是公民參與社會的責任,同時它在進入專業服務的時代是講究方法、效率和創新服務,這對社會公益是正面的。
以民國102年統計,全台志工服務時數高達1,361萬多小時,如果以110元的時薪計算,他們的服務貢獻,產值達到14億9千餘萬元,充分說明志工已是臺灣重要的社會資產、社會資本,也是國家人力資源的高度運用。
全台志工人數104年統計有202,853人,男性有66,926人,女性有135,927人。其中以新北市志工人數最多,其次為高雄市21,734人,台北市18,483人。
看了衛福部統計資料,再看看科工館1000名志工數字,初次造訪高雄市科工館的黃小姐說:「高雄市兩萬個志工,科工館就達1000人,可是宣傳導覽摺頁沒有介紹他們,幸好科工館官網志工園地倒是不少會議記錄,點閱之後可以略微知道他們值勤的實際問題,讀完細節尤其屬於事務與技術、服務層面的也可以瞭解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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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政府機構重視志工,科工館志工團相當一個旅的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