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高虹安遭疑詐領助理費 邱顯智提3疑點呼籲:坦承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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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傳媒

11月. 08, 2022

 高虹安7日舉行記者會,秀出3、400張截圖和多張照片,證明前助理李忠庭曾在團隊工作。中央社

(菱傳媒/台北報導)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遭爆要求助理上繳公積金,供辦公室使用,其中包含許多高個人支出。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昨晚(7日)呼籲高虹安「坦承錯誤」,真的犯了錯,需要的不是用更多的謊來圓一個謊,並提出3項仍需澄清與調查的疑點。

邱顯智在臉書發文表示,「高虹安委員,您需要的是坦承錯誤」。延燒一個多禮拜的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隨著資料的揭露,真相也越辯越明。高辦公室除了拿出來的資料粗製濫造、連簽名都有造假之嫌外,昨所發的自清聲明,更讓事件一錘定音: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理應作為公費助理勞務所得的87萬多元,最後確實進到辦公室戶頭,作為增聘助理、甚至冶裝應酬的費用。

邱顯智提出3項尚待當事人出面澄清,甚至司法和行政調查的疑點,第一,有沒有虛報李姓助理的立法院加班費?依據高虹安澄清內容,李姓助理另有高薪「全時段」工作,而從林耕仁的資料中,可見李姓助理向立院請領46小時的加班費。助理是全時段工作,其他工作也是全時段工作,就算例假日休息日錯開,還是會有工作時間重疊的日子,「要報加班,縱使不是算術上不可能,也在生理上不可能」。如果另一份工作加班時數,也是報好報滿46小時那就更不可能加班那麼多了。

邱顯智說,第二、助理回捐薪資是事後自願捐獻或者依辦公室規定?助理事後自願捐獻,是常見的抗辯,不過,只要有助理出來說「代誌毋是委員說的按呢,比賽就結束了」。這件事情的起源,正是內部人揭弊,就算相關人等口徑一致,但是助理在扣掉「自願捐獻」的金額後,每月實際留下來的錢都差不多,也足以推論那些多的部分,根本就不是助理的薪資。

第三、是否涉及非法政治獻金?《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得很清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高虹安或其辦公室,並不是合法收受政治獻金的對象,違反的話,依法可按其收受金額處二倍之罰鍰。

邱顯智表示,如果助理捐得心不甘情不願,甚至是以回捐作為僱用或續聘的前提約定,更已經違反《政治獻金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僱傭關係或其他生計上之利害,媒介或妨害政治獻金之捐贈。」違者將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公務員,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強調,真的犯了錯,需要的不是用更多的謊來圓一個謊,「身為立法院同事,該拿出怎麼樣的態度面對這些問題,請高委員仔細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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