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編輯
中新社報導,荷蘭海牙地方法院23日裁決,荷軍誤炸民居,責令荷政府向涉案阿富汗平民進行賠償。
海牙地方法院23日公佈案件裁決書。2007年6月,荷蘭軍隊與塔利班在阿富汗中部烏魯茲甘省喬拉山谷(Chora)激戰,當地時間6月17日,荷軍向一處院落投下至少7枚炸彈,導致約20名阿富汗平民死亡,事後四名倖存平民向荷政府提起訴訟。
荷國防部辯稱,被炸院落是軍事目標,塔利班藏身其中向荷軍發動攻擊,但裁決書指出,荷軍實施轟炸的時間與塔利班利用院落發動攻擊的時間相隔超過12個小時,根據荷國防部向法院提交的行動報告,當時荷軍仍將這處院落視為軍事目標證據不足。
據此海牙地方法院裁決荷軍違反國際人道法誤炸民居,政府須向涉案阿富汗平民進行賠償,同時駁回政府有關案件訴訟時效已過的訴請。
23日裁決公佈後,涉案阿富汗平民的代理律師說,轟炸發生在當地時間6月17日清晨4點半左右,多數死傷人員當時都在熟睡;並表示,對軍事目標和民用物體進行區分極為重要。
自2001年美國率北約聯軍發動阿富汗戰爭,這是荷政府首次因阿富汗軍事行動被問責,也是荷司法機構首次對空襲轟炸劃定國家責任;根據荷法律,政府可在三個月內提起上訴,明年海牙地方法院將舉行聽證會確定具體賠償金額。
資料顯示,2007年6月爆發的激戰又被稱為喬拉戰役,造成至少250名阿富汗人死亡,包括50至80名平民;另一邊阿政府軍有16人死亡,荷軍有兩人死亡,美軍有一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