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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食藥署修正蜂蜜產品標示規格,讓消費者買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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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

8月. 27, 2021

報新聞/王百佑/台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為強化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之標示管理規範,透明消費資訊,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於8/24預告「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草案」。本草案之預告評論期為60日,預計自112年7月1日實施。

食藥署公告草案的規定,是依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所含蜂蜜含量,規範產品品名標示,以及蜂蜜原料原產地標示。
一、蜂蜜含量達60%以上者,有添加糖(糖漿)者,品名應標示如「加糖蜂蜜」;添加糖(糖漿)以外之其他原料,而未添加糖(糖漿)者,品名應標示如「調製蜂蜜」或「含〇〇蜂蜜」。
二、蜂蜜含量未達60%,且品名含「蜂蜜(蜜)」字樣者,則品名應完整標示如「蜂蜜(蜜)口味」或「蜂蜜(蜜)風味」。
三、前述產品均應依蜂蜜含量多寡依序標示蜂蜜原料原產地。
四、包裝蜂蜜產品,倘標示「蜂蜜(蜜)」、「100%蜂蜜(蜜)」、「純蜂蜜(蜜)」,應為僅含蜂蜜成分之產品。未添加蜂蜜之包裝糖漿產品,品名不得標示「蜂蜜(蜜)」字樣。

蜂蜜產品標示規定

原新聞來源 衛福部食藥署修正蜂蜜產品標示規格,讓消費者買的安心 報新聞 Mega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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