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 陶泰山/台北
您是否發覺臺北市的公園已從「只適合人活動」的公園,進化為動植物共存、生態多樣的環境呢?公園處自106年起執行市府政策推動公園生態化,結合產、官、學、NGO等各界跨領域合作,挑選12座示範公園進行公園環境改善及棲地復育的工作,目前已達成第一階段提升生態友善化的目標,接續於今年起推動第二階段的「分區管理」,以降低人為干擾的方式實現生態環境的永續性。
推動「生態城市」是臺北市施政目標之一,為營造生態友善宜居城市,保護原生動植物的棲地環境,公園處每年召開會議定期檢討執行成果。依「去水泥化程度」、「綠覆蓋率」、「生態園區物種調查」、「志工參與/NGO」、「生態園區獨特性」、「公園提供教育性」等6項評估指標逐年檢視改善,多年努力逐漸顯現成果,已達成第一階段公園環境對各種動植物友善的目標。
因此,公園處今年邁入公園生態化第二階段目標,逐年推動生態化示範公園的分區管理,並優先選擇大安森林公園、木柵公園、榮星花園公園等3座螢火蟲復育公園為推動標的,參考國家公園法及其他生態保育區的分區管理方式,依環境特性、生物資源特性及民眾使用特性等來規劃分區,以植栽綠籬或木樁圍籬等方式規劃分區界線,並於適當位置設置告示牌與環境教育解說牌,引導民眾配合相關場地使用規定。
青年公園管理所主任王淑雅表示,管理分區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生態維護區,即保留棲地完整性及自然演替的豐富性,以「低度干擾」為原則,可供科學研究、生態維護及生態觀測,並設置說明告示牌或適當阻隔,提醒民眾勿入而影響生態。第二類為緩衝區,是生態維護區與一般使用區之間的緩衝區域,以減少外在環境對生態維護區之影響。區內設立自然觀察及環境教育活動之設施供生態教育或民眾瀏覽之用。第三類為一般使用區,本區意指生態維護/緩衝區外圍之其他區域,提供必要基礎服務設施,以供民眾作為日常休憩及運動等使用。
生態維護區及緩衝區未來將鼓勵保育團體協助民間團體認養,希望藉由在地居民以自家周邊公園為榮的向心力,參與公園生態化分區管理,使公園的生態環境得以因為在地力量的支持與注入而永續維持。
圖/大安森林公園生態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