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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多次未取貨,賣家可以提告嗎?下訂客製化商品不取貨,買家會被告詐欺嗎?【吳于安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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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06, 2021

網路購物不取貨?可以提告嗎?訂了貨不取貨?會被告詐欺嗎?

(鴻安法律事務所吳于安律師 撰)​

案例一:小王與小陳分別經營A潮牌的代購服務,小王故意用不同的帳號,在小陳經營的平台裡多次下單後故意不去取,小王這樣的行為會有刑事或民事責任嗎?

案例二:小明想送女朋友一個特別的生日禮物,故上網訂購一個客製化的產品,但商品還沒送到,兩人就分手了,小明沒有去取貨付款這個客製化的商品,賣家有辦法對小明求償嗎?

  現在網路科技普及,除了大眾熟知的網路購物平台(如PChome、MOMO)外,現在許多店家也紛紛建立起自己的電商平台營運。

  隨著競爭越來越白熱化,付款方式、以及如何將商品交付到消費者手上的運送方式也越來越多元化,為了方便、也為了吸引買家,多數平台都設有超商付款取貨的服務。

但是這樣的服務有時卻造成商家的困擾,今天我們來聊聊,如果網購未取貨,或多次未取貨,會不會有可能被告?以及被告的話,可能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和刑度?

一、網路購物多次未取貨,會有刑事責任或民事責任嗎?    
二、賣家可以怎麼對網路購物多次不取貨的惡質買家求償?
三、網路訂購客製化商品不取貨,會構成詐欺嗎?

一、網路購物多次未取貨,會有刑事責任或民事責任嗎?    

  如果網路購物的買家多次未取貨,賣家覺得自己蒙受損失,那可以考慮提告,但有個大前提,就是買家這些行為到底是不是「故意」的。

如同本文開頭的案例一:

「小王與小陳分別經營A潮牌的代購服務,小王故意用不同的帳號,在小陳經營的平台裡多次下單後故意不去取,小王這樣的行為會有刑事或民事責任嗎?」

如果小王是故意,而且本來就打算下單後要惡意棄單,那他的確有可能有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上,比較有可能相關的法律責任有:《刑法》第355條的間接毀損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但是刑事責任的【罪】,是比較嚴重的刑罰,每一個罪要成罪,都必須要符合法條所立的條件、以及足夠的證據來證明。

  在法院實務上,也是曾經有判決指出,雖然買家不取貨,但這些商品賣家還是可以再賣給其他人,所以賣家實質上沒有受到財產上的損失,因此刑事犯罪不起訴。

案例中的小王還算是比較有可能告成的,因為他這樣算是同業惡意攻擊,「故意」的可能性比較高。

  但對一般人來說,比較難證明他們到底是不是故意這麼做的。比方說,買家的藉口如果是:「找到更便宜的店家」、「這個款式不是我要的」、「我現在沒有錢付款」等等各式各樣的藉口,說實話,賣家的確有可能在運費上有所損失,但在刑法上會比較難成罪。

所以一般來說,賣家會以提告民事求償的方式居多,以下我們來看看,到底可以怎麼向惡質買家求償。

二、賣家可以怎麼對網路購物多次不取貨的惡質買家求償?

  在買賣交易或契約成立時,買家就有受領(要取貨付款)的義務,《民法》第234條有規定,如果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是要負遲延責任的;《民法》第240條規定,賣家得請求保管費用(例如負擔運費)。

  延續前面說過的,如果有買家惡意向賣家下單,事後卻不付款取貨,造成賣家有人事成本、包裝成本、或物流運送成本上的損失,這樣的行為算是「債務不履行」,一般來說會提民事告訴來請求損害賠償。

  所謂的「債務不履行」,並不單指常見的金錢借貸,契約也是債的一種,所以買賣契約一成立,債也就發生了。

  另外,一般網購的取貨期限為七天,這是因為《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定的所謂「七日內」可以無須說明理由即退回商品,但同時這條也規定有「合理例外」的話,不在此限。

至於何謂「合理例外」,可參考我們之前分享過的文章

「網路購物的物品拆封後,還可以有7天鑑賞期嗎?」(https://www.winnews.com.tw/20201105honganlaw001/)

常見的例外就包含易於腐敗的食物等等,所以如果今天買家棄單的是水果,賣家也無法再賣給下一個人的話,除了運費這些成本,是有可能連同水果的價值來一起求償的。

※額外的小常識:
提刑事告訴會讓被告有可能被關,就算要繳罰金,也是繳給國家。身為原告,如果要從被告這邊得到賠償的金額,一定要告民事訴訟才行。

三、網路訂購客製化商品不取貨,會構成詐欺嗎?

如同本文的案例二:

  「小明想送女朋友一個特別的生日禮物,故上網訂購一個客製化的產品,但商品還沒送到,兩人就分手了,小明沒有去取貨付款這個客製化的商品,賣家有辦法對小明求償嗎?」

客製化商品訂了卻不取貨付款,會不會有可能構成詐欺?

  如果條件就只如案例中所說的話,那構成詐欺的可能性比較低,因為小明的本意,是有想要送出這個禮物的,他並沒有想要透過詐術來獲得什麼。

但是如果此商品金額過於龐大,又因客製化而無法再販售給其他人,那賣家可以對小明提出民事訴訟來求償遭受的損失。

鴻安小叮嚀:
現在科技方便,動動手就可以購物,但還是要提醒大家,一旦訂單成立,買賣契約就成立了。雙方都有各自的義務(出貨及取貨),如果有哪方不履行契約,都有可能有法律上的責任,如果遇到類似問題,因每個案件過程都不相同,建議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會比較準確喔。

網路購物不取貨?可以提告嗎?訂了貨不取貨?會被告詐欺嗎?
網路購物不取貨?可以提告嗎?訂了貨不取貨?會被告詐欺嗎?

吳于安律師
吳于安律師

簡介:
服務超過100種產業、250間公司(包括上市櫃公司及數十間年營收破億之公司),也是各大協會、學會、公會等特聘法律顧問及講師,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爭訟案件都有豐富的實戰經驗。

客戶包括上市上櫃公司、加盟連鎖餐飲業、各類診所、室內/平面設計業、禮贈品業、文創業、廣告業、不動產仲介業、包租代管業、物業公司、保全公司、人力仲介、旅行社、工程業、生物科技業、花藝業、聯誼業、美容紋繡醫美業、資訊工程業、社區管理委員會等。

經歷:
鴻安法律事務所 所長兼主持律師
中華民國合格專利代理人
BNI三金質獎章會員
台北、新北、士林法律扶助基金會 扶助律師
台北市政府&中正區&文山區公所諮詢律師
中華影音行銷協會 理事兼顧問律師
台灣全球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 顧問律師
崔媽媽基金會 公益律師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 顧問律師
醫學紋飾專業委員會 顧問律師
台灣植牙聯盟醫學會顧問律師
亞太微整形暨醫學紋飾美容協會 聯合發起人暨理事
台海兩岸影視文創交流協會 顧問律師
中華台陽物管總體互助協會 顧問律師
社團法人台灣健康服務協會 常務監事

鴻安法律事務所
服務專線:02-2388-2839
服務信箱:honganlaw@gmail.com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 ~ 下午18:00
公司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10樓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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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網站:鴻安法律事務所(https://www.honganlaw.com.tw/)

(資料來源:WinNews-威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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