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武宏 (高雄市議員 國民黨)
曾經有民眾到我的服務處陳情,兼差在網路賣產品,結果被罰.....
一.網路資訊便利,人人都可當賣家、買家
近幾年來網路資訊越來越便利,只要上網就能買到國外商品,且直接從國外購入也相較便宜,隨之而來商品代購產業也越來越興盛,不少大學生及上班族,都加入代購行列,人人都可以是賣家、買家,個人代購習慣以臉書、IG、蝦皮等社群平台販賣國外化妝品等商品,卻常因標示不清或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或藥事法等而遭裁罰。
*根據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的罰則,將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 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撤銷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網路賣藥係屬無照藥商行為,依藥事法第27條,可處3至200萬元之罰鍰外,非藥商刊登藥物廣告,亦可再處20至500萬元之罰鍰。
二.你知道包含在化妝品管理範圍的商品有哪些嗎?
洗髮精、沐浴乳、洗面乳、香皂、頭髮用造型品、非藥用牙膏等其實都是包含在化妝品管理範圍內,都必須受到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範。違反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或於臺灣分裝或改裝之輸入化粧品未依規定標示者,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7條規定,依同法第23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三.應加強宣導管理準則,讓民眾免於觸法
服務處曾經接獲民眾因不知情而不小心觸法遭裁罰的案例,且每次開罰就是萬元起跳,對於兼差代購的學生及上班族來說罰款金額負擔相當龐大,各縣市衛生局應在此部分加強宣導,以勸導改善為主,讓代購賣家能避免觸法遭受裁罰。
四. 網路賣家可上網查詢,哪些產品不可販售?確保合法!
國內相關法令對於網路交易刊登商品之限制與規範,主要分為兩種類型:「網路交易禁止販售之商品」、「網站交易限制刊登出售之商品」。
有意販賣的民眾知道有哪些商品,在網路上是不能販售嗎?而又有哪些哪商品,是「限制」刊登的呢?想販售的商品到底有沒有觸法?那就先上網查詢後,做好功課再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