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 屏東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今(11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了,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開徵期間若未收到稅單,民眾可至便利商店補發使用牌照稅稅單,輸入車牌及統一编號,即可列印稅單繳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以往民眾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大便利商店kiosk補發稅單(稅額在3萬元以下),原須以工商憑證方能補發,為提供更便民的服務,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民眾只要輸入車牌號碼及統一编號,即可補發稅單(小白單)在超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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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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