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鄰長是國內最小的基層職務,由村、里長推薦名單讓各公所聘任,但該職位卻不輕鬆,需配合政府政令宣導,還要充當民意代表反映村、里民需求等,吃力不討好的任務,福利少、常需自掏腰包交通費、電話費等,除非有服務熱忱,否則根本沒人想當鄰長。對此,立法委員補選候選人林明溱,承諾當選立委後,透過修法增加條例,「每月1千元服務費給鄰長運用」。
鄰長業務包含政府宣導資料分送、睦鄰互助守望相助的協助推通、協助村、里內環境清潔、急難救助服務、通知村、里民出席重要座談會、民情反映、出席村、里鄰工作會報、緊急災害之反映及協助救助。這些相關的業務內容,都是不支薪。
各項工作之多,讓鄰長有苦勞、功勞,卻沒有酬勞。況且,鄰長在做相關服務時,交通費、電話費等常常都需要自己出,若遇到村、里民反映事項,經常被罵的也是第一線的鄰長,讓很多鄰長感到很無助,直呼「虧很大、做得很沒成就感」,甚至無奈,「做到流汗,嫌到流涎」。

但依現行法律規定,鄰長福利之少、屈指可數,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目前有健保補助費,但還需支付自付額681元,若鄰長在任內死亡,則是有1萬元的遺族慰問金(台北、高雄有1萬5,000元),另外,還有報紙訂閱補助費,以及每年1次的自強團康活動補助。
為了補貼鄰長辛苦,相較財源比較充裕的六都直轄市訂立名目,如台北市、新北市(1,500元/月)、台中市及高雄市的鄰長,皆有每月固定額、1,500元到2,000元的交通補助費,桃園市則是工作協助費每月2,200元(全國最高),台南是每年6,000元(月平均500元)的工作慰問金。
而鄰近縣市中,長期財政困難的苗栗縣,編列每月550元(等於每年6600元)的為民服務費給鄰長;彰化縣、雲林縣則是未編列相關費用。而南投縣內有4,273位鄰長,縣府過去為了體恤辛苦的鄰長,則是編列500元/年、各公所再加碼500元/年,因此每年僅有1,000元的為民服務費,每月平均僅約83元可運用。
但很多鄰長向林明溱候選人反映,這些錢雖然不無小補,但一年才給1次,但南投縣面積大、福遠遼闊,很多鄰里都需要騎車或開車方便移動,鄰長光是交通費,不然就是要用打電話的,這些根本就完全不夠用,真心希望可以提高補助。
這些聲音林明溱聽到了,他表示,現行的法律規定,沒有為辛苦的鄰長、編列如村、里長般的事務費,讓鄰長自行運用,鄰長辛苦幫忙政府事務,難免覺得不平衡,甚至越來越少人想為民服務,拒絕村、里長的邀請,這樣付出心力、還得倒貼錢的工作,試問有誰想做?
而根據《地方自治法》所制定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皆未有明定鄰長的相關福利,導致各縣市沒有統一標準。因此,未來他選上立委,將透過修法方式,在上開補助條例第7項增訂1項,「編列鄰長為民服務費,每月1千元」。
林明溱提到,從修法來統一相關規定,讓縣內甚至全國的鄰長,都能獲得此福利,別讓鄰長有失落感「為何別的縣市都有,我們卻沒有」的不平衡想法。如果修法成功,再由中央挹注更多預算給鄰長,相信基層鄰長也會做得甘願一點。
林明溱建議,未來可以通盤檢討,考量由中央增加各縣市政府的統籌分配款,讓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法執行,不必再為了錢傷腦筋。若修法成功,將會有14萬2,431名鄰長受惠。(記者田兆緯/南投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