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銘新聞
根據美國互動廣告協會(IAB)2020年全球廣告支出調查顯示,影音廣告佔了整體數位廣告份額的18.7%,且收益較前一年成長了20%,來到了262億美元,未來預計將持續成長;社群龍頭如Instagram、YouTube於2020年推出相關的短影音功能,搶食市場大餅。從各項統計與趨勢調查都可得知,網路社群早已走入大眾生活,而多媒體影音更是近年廣告行銷的新寵兒,不僅創造網紅時代、帶動短影音風潮,就連企業品牌、城市行銷都須仰賴這股數位趨勢的軟實力。 OOSGA 觀察報導指出,台灣的數位廣告支出已超過了電視與家外廣告相加,佔比了53.4%的總廣告支出,同時,全球數位廣告支出也被預估將保持9.4%的成長至3655億美金(全球廣告支出的50%)。而在2021,出於肆虐全球的肺炎疫情影響,數位行銷已然成為了幾乎所有品牌與客戶互動的媒介,不僅許多品牌加大了數位廣告支出的佔比,曾經尚未數位化行銷流程的企業也都開始逐步的測試數位行銷的效益。
學歷 不限
其他條件 (一)各訓練班別訓練對象為年滿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新住民: (1)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前目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2)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5.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二等級至第十等級規定之項目,且未經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通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者。 (二)失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報名: 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前項所稱完訓,指完成訓期但成績考核未達標準;所稱結訓,指完成訓期且成績考核達標準。 前項不得報名之參訓記錄,以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計畫為限。 (三)日間在學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備註: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說明如下: 1.公司或行(商)號係指公司登記狀態為「核准設立」、「核准設立,但已命令解散」、「申覆(辯)期」、「列入廢止中」等。 2.公司負責人者,包含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股東、代表公司股東、訴訟代理人、重整監督人、重整人、臨時管理人、接管小組召集人、接管小組等。 3.商號負責人者,包含負責人、合夥人。 (四)於失業期間擔任公司行(商)號負責人之民眾(以下簡稱申請人),如檢具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仍得報名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 1.擔任公司行(商)號負責人之單位(以下簡稱該單位)屬非營利事業之證明文件。 2.申請人已無從事事業經營 (1)該單位已依法停(歇)業或解散之證明文件。 (2)該單位已依法變更負責人,應檢附向目的事業之主管機關或財稅主管機關變更登記之證明文件。 (3)該單位出具與申請人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件,或申請人與該單位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件。(依民法第549條及公司法第199條、第227條等規定) (4)申請人遭該單位冒名登記為負責人,且無法提供上開證明者,應檢附向檢察機關提出告訴之證明文件。 (五)已參加勞動力發展署暨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或在職訓練計畫之學員,訓練期間不得以失業者身分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及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之訓練計畫,如經查獲,應撤銷後者參訓資格。但參加在職訓練課程期間,發生非自願性失業情事,而以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身分參加本作業原則之訓練課程者,不在此限。 (六)具特定失業者身分之參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前項人員如同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之失業者身分,應優先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免費參訓。(若為就業保險非自願失業者身分,報名前應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 (七)凡是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結訓後 180 日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另參加前計畫參訓時數未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一年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