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桃園市1名56歲陳男子於18日晚間,在家中食用燒酒雞並飲用2罐啤酒後,睡過一覺醒來自認已酒醒,於19日清晨從桃園家中駕駛自小客出發,欲前往臺北市上班,行經國道中山高下濱江街匝道時,遇警方執行酒測勤務,經酒精檢知器感應車室內酒精反應,隨即實施酒測,檢測值高達1.33mg/L,觸犯公共危險罪嫌,依規定上銬逮捕偵辦。
松山分局除持續針對轄內易酒駕肇事熱區(時),規劃勤務加強執法取締外,另再次呼籲市民朋友,酒駕違規處罰甚鉅,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除酒後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更要留意酒後一定要有充分的休息時間,完全代謝體內酒精後,才可以開車或騎車。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松山分局三民派出所長陳毅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