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 南投縣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4日開跑,中選會表示,據傳特定投票所外出現從事錄影監控他人投票之行為,並提醒民眾,實際上司法檢警機關在歷年以來的選舉過程中,就不斷強調,無論是投票所30公尺內外,均不得有違反刑法、公職選罷法等規定之行為,尤其是錄影監控他人的投票行為,以免觸法且還會有刑事責任。
民進黨在facebook上表示,投票現場發現多個密錄器,並有疑似特定陣營假裝「全民監票行動聯盟」名義以手機錄影、名冊計票形式,在各個投開票所附近進行註記,名冊上甚至紀錄高矮胖瘦、衣服穿著、投票時間等等可辨識的特徵,以方便「紀錄」。
民進黨副秘書長黃建嘉怒批,特定陣營的行為根本有如「威權特務」作法,在民主社會令人髪指。「全民監票行動聯盟」號稱是中立監票部隊,其實臉書粉絲社團中全是攻擊民進黨、讚揚藍營、中共等等政治人物,並在今日投開票所周遭恐嚇選民:「你要戰爭嗎?你喜歡戰爭嗎?」
民進黨表示,此種選舉奧步、恐嚇民眾的行為在過去台中第二選區已經出現一次,我們呼籲檢警單位積極介入,嚴加查辦,不要讓南投的選舉結果被特定有心人士的選舉操作決定。
中選會指出,檢警司法機關在過去都曾發布對外新聞稿與透過記者會等各種方式向國人表示,投票所30公尺內外,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情節輕重,應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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