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女大生日前準備騎車出門上課時,發現停在租屋處附近的機車不見了並報案,警方隨即在其租屋處350公尺外的早餐店發現她的機車,由於她在轉角紅線違停,被開1張600元罰單,女大生才想起日前到該處吃完早餐即離去,沒有騎回租屋處,但還是向員警致謝並表示「這頓早餐真的很貴,但是記取教訓的經驗更寶貴!」

日前下午2時許,臺中市警三分局正義派出所巡佐宋屘堂、警員陳柏勳獲報南區國光路與忠明南路口有民眾需要協助,兩警到場後,21歲的龔姓女大生表示,剛準備騎車上課時,在平常停放的位置遍尋不著機車,懷疑機車遭竊。
員警請她回想最後一次看到機車的畫面,她說,日前走路去租屋處附近的早餐店吃早餐,接著就搭車返回桃園,當時還曾看到機車。警方接著到早餐店搜尋,發現她的機車停在轉角紅線處,後照鏡貼了1張違停罰單,女大生才想起,當天是騎機車去早餐店、吃完後走路離開,忘了機車停在該處,結果吃一頓早餐付出600元違停罰單代價,還鬧出一場烏龍!
警方提醒,有時停車可能因時間較長,或因停放車輛多、地景相近等因素,發生記憶模糊的窘境,建議可透過手機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或附近門牌,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也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的困擾,也提醒民眾車內切勿放置貴重物品,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