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疫情時代智慧醫療科技展望與未來(一)
當 COVID-19 疫情帶動遠距醫療發展,醫療院所與遠距醫療產業如何藉由這次開放與法規鬆綁進行遠距醫療場域規劃,並且如何完善病患就醫便利性與領藥和收費方式整合,是未來遠距醫療產業發展值得探討議題。
文/黃冠凱‧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醫務行政室
由於近年來 COVID-19 疫情全球肆虐,國內外對於遠距醫療開始積極開放、導入與針對相關法規進行鬆綁,但是遠距醫療是什麼?台灣醫療院所與政府又如何看待整個遠距醫療發展是目前值得探討議題。
遠距醫療定義與範圍
首先,遠距醫療(Telemedicine)是藉由通訊技術與資訊科技、突破過去空間與時間地點限制,可以讓臨床醫療服務團隊與病患從事相關醫療諮詢互動與臨床服務治療。並且依照世界衛生組織公告定義「遠距醫療」是因為臨床醫護團隊受到距離等限制,以資訊通訊科技(ICT)來交換資料,並且可以針對病患進行整個健康醫療照護,而整個醫療行為是由醫護人員與病患使用互動式視訊、電信與資訊等相關通訊技術,進行診斷、醫療諮詢與臨床治療等醫療照護相關行為,並且進一步進行醫療資訊與個人衛生教育與個管相關資料等傳遞與交換。
疫情帶動遠距醫療應用,病患與家屬最有感
109 年起 COVID-19 疫情流行為全球醫療體系帶來了翻天覆地的影響,各國醫療體系與政府機構逐漸重視整個遠距醫療發展,因此國內外醫療機構與業者紛紛投入整個遠距醫療產業鏈發展,並且進一步帶動整個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IoT)、電信技術的進步與醫療法規鬆綁,讓遠距醫療與資訊傳輸交換與自動化能有效解決高齡化社會與偏遠鄉鎮臨床醫療人力與資源不足等問題。
而這次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衝擊下,國內醫療機構藉由法規鬆綁,針對居家隔離與檢疫所病患透過視訊醫療進行診斷、治療與溝通,讓病患家屬也可以透過遠距醫療設備與醫護機構進行連繫與溝通,讓醫療溝通無障礙。有了這次經驗讓台灣醫療機構(含基層診所)對於台灣整個遠距醫療發展相關電子製造供應鏈與電信服務能力具有信心,加上政府極力推動分級醫療、居家醫療、在宅醫療與長照服務相關政策。
因此如何以醫療院所為主要「核心服務」架構進行相關醫療能量擴展,並且結合養護機構、日照機構、居家機構、在宅醫療與社區服務據點(串聯 A、B 與 C 服務據點)、結合人才(照服員、臨床醫療團隊、社工員等)、輔具(含租借)資源與醫療機構場域,就可以帶動後續商業營運模式並且以第三方支付進行相關平台維運,這樣不但可以吸引國內外廠商投入遠距醫療市場,帶動整個遠距醫療產業領域發展,並且可以將此模式擴散到東南亞等國家。
遠距醫療法規發展現況
目前國內的遠距醫療推動之前是受限於法規面限制,所以整個遠距醫療能實施範圍與項目有受到限制,而整個遠距醫療法規是從民國 84 年開始,即訂有「山地離島地區通訊醫療之實施地點及實施方式」,並於95年公告修正為「山地、離島及偏僻地區通訊醫療規定」,但隨著整個智慧醫療技術與資訊科技進步,遠距醫療可用的場域範圍愈來愈多。主要原因是在於遠距醫療不但可以克服時間與地理位置等限制,也可以在醫療資源不足偏鄉地區提昇照護效率與提供持續照護的最重要媒介,因此 107 年衛福部訂定「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明定以下 5 款特殊情形之病患,亦得進行通訊診療,不限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
- 急性住院病患,依既定之出院準備服務計畫,於出院後三個月內之追蹤治療。
- 機構住宿式服務類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與醫療機構訂有醫療服務契約,領有該醫療機構醫師開立效期內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長期照顧服務使用者,因病情需要該醫療機構醫師診療。
- 衛生機關有關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法令規定之病患,因病情需要家庭醫師診療。
- 衛生機關認可之遠距照護,或居家照護相關法令規定之收案對象,於執行之醫療團隊醫師診療後三個月內之追蹤治療。
- 擬接受或已接受本國醫療機構治療之非本國籍,且未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境外病患。
而近年來國內受到疫情影響加速遠距醫療相關應用,因此衛福部從 110 年擴增遠距醫療會診科別,適用山地離島等地的眼科、皮膚科、耳鼻喉科等「五官科」,急診則不限科別。
並且衛福部又於111年擴大給付科別為心臟內科、胃腸科、神經內科、胸腔科,並放寬部分作業條件,110 年新增醫療院所、衛生所(室)、IDS 計畫承作醫療院所自設之醫療站。而111年8月1日起新增山地離島居家計畫個案住院與衛福部核定計畫之急診醫療站,讓整個適用範圍與科別符合民意潮流與時代需要。
遠距醫療未來鬆綁方向
從 COVID-19 疫情在國內流行,為讓病患就醫之便利性並且降低群聚感染風險,衛福部在 111 年 5 月公告修訂之「因應 COVID-19 疫情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視訊診療作業須知(下稱「視訊診療作業須知」)」,讓當時擴大通訊診療適合對象為確診者及一般門診病人,同時放寬臨床醫護團隊能在通訊診療執行之醫療項目,雖然隨著疫情趨緩於112年3月20日取消新冠肺炎輕症病患不用通報隔離並且同步取消視訊看診,讓確診者與一般門診病人回歸醫療機構實體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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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衛福部有預告「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正草案,擬將視訊診療作業須知之規範常態化。整個修正重點是增訂 10 款「特殊情形」,以因應臨床醫護團隊需求及保留彈性:(1)急性後期照護;(2)長照照顧服務;(3)家庭醫師收治;(4)居家醫療照護;(5)國際醫療照護;(6)慢性病長期用藥;(7)疾病未期照護;(8)行動不便照護;(9)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之照護;(10)其他經主管機構同意情形。
整個新增醫療項目為新增「會診」、「開立檢驗檢查」、「預防保健(如疫苗)」等項目,並且放寬開立處方限制分別為(1)病情穩定之複診病人;(2)偏鄉地區、醫療急迫及特殊情形(行動不便、災害、國際醫療)初診及複診病人;(3)疾病末期照護、急迫情形得開立管制藥品。另外為了讓整個遠距醫療資料交換符合標準,也新增「通訊診療資訊系統規範」,主要是說明「涉及病歷資料之傳輸、交換、儲存或開立處方、檢查檢驗單者,應具備個人身分驗證、國際標準組織通用之資料傳輸加密機制且符合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推動遠距醫療須注意:病患就診資料、領藥流程與收費端如何串接
在這次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衝擊下,有開放針對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民眾進行視訊診療方式,讓醫療院所透過遠距視訊問診方式進行治療、診斷與開處方箋等醫療行為,雖然於 112 年 3 月 20 日疫情鬆綁而停止,不過隨著法規逐漸鬆綁下,健保署相關推動項目與未來範圍說明如下:
一、病患就醫便利性
利用健保快易通 APP「虛擬健保卡」整合視訊診療系統介接進行身分識別及雲端藥歷查詢,讓病患就醫可以透過相關資料授權,開放醫療機構查詢雲端藥歷進行就醫、檢驗(查)、影像與用藥等相關資料,讓臨床醫護人員掌握病患過去資料,便於進行臨床診斷與醫療服務。
二、領藥與收費整合
目前健保署預計要建置全國性電子處方箋平台來推動整個領藥與收費方式整合,相關步驟說明如下:
(1)病患可以用實體或虛擬健保卡到醫療機構進行就醫,醫師就可以開立處方箋並即時上傳到處方箋資訊;
(2)病患就可以透過健保快易通 APP 連結到行動支付功能進行醫療費用繳納;
(3)病患選擇電子處方箋領藥只需要實體或虛擬健保卡,透過健保快易通 APP 呈現處方箋內容;
(4)藥局可以用雲端查詢系統確認處方箋內容及有效性後進行相關調劑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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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醫療產業市場發展
如果台灣遠距醫療市場藉由這次醫療相關法規鬆梆、病患就診與領藥與收費問題解決,就可以進行後續營利模式規劃與建置。並且可以透過醫療機構院所進行場域建置,串聯整個診所(社區醫療群)、養護機構、日照中心、居家機構、在宅醫療與社區 A、B 與 C 服務據點等結合,才能有效進行解決偏遠醫療資源不足、長照與分級醫療制度建立與整合,並且延伸第三方支付營運模式等相關議題,才能有效帶動遠距醫療照護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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