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日前獲報,轄內醫院急診室車道口有民眾拿刀在射樹木,隨即派員趕赴現場,經了解係林姓行為人自稱好玩在射小鳥。
林民此舉雖未造成人員受傷,然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投擲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警方遂於現場查扣林民所有之水果刀計3把,並將其帶返所依法偵辦。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如無正當事由請勿攜帶危險物品,如有違反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情,警方勢必依法究辦,亦將針對轄內民眾聚集場所加強巡守,保障民眾安全。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長賴新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