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2020年4月時任台南區長的李佳隆,飲酒駕駛小客車,與黃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造成騎士倒地並受頭部外傷、肩部鈍挫傷等,而李佳隆則被驗出呼氣酒精濃度達0.16,超過標準值0.15。當時台南市長黃偉哲「震怒」判李佳隆降一級改敘、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不過如今已經超過兩年,李佳隆再度升任區長,令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感到不滿,並呼籲黃偉哲「用人標準」應遵循邏輯。
陳椒華說,或許有人認為肇事者已受到應有的懲罰,但不論肇事者當時是吃麻油雞、或是沒有造成嚴重意外,酒駕當下僥倖的心態和行徑就是不可取,她也奉勸黃偉哲,做事不能只在媒體面前「表態」。在同一個市政府中,黃市長一方面要警察局鐵腕強力取締酒駕、另一方面又讓曾酒駕的李佳隆升任區長,不但邏輯相當錯亂,也讓人懷疑台南市政府用人的標準。
陳椒華表示,台南市政府近來被爆出相當多的醜聞,而她也認為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出在市長用人選才的眼光。她舉例,時任市長的賴清德副統,曾用陳宗彥為民政局局長,後來卻被爆出任期間涉貪及召妓;黃偉哲市長先前任用的經發局長陳凱凌也被爆接受性招待、涉貪醜聞,前天更被菱傳媒爆出他雖已離職並被羈押3個多月、卻仍任職官股董事。雖然酒駕屬於個人行為,不能與上述行徑一概而論,「但黃偉哲應當要有一套足夠讓市民信服的用人邏輯,更要對得起其他在市府中競競業業、表現良好,卻缺乏晉升機會的員工。」
最後她呼籲,請黃偉哲對於爭議人士的升遷,拿出一套可以服眾的說法,切莫當民眾是傻瓜,對這些爭議人士的過去全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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