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記者劉家瑜/綜合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今(10)日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基於履行認購售權證(簡稱權證)報價責任及風險管理目的出賣權證避險專戶內股票者,證券交易稅稅率由現行3‰調降為1‰,並訂定落日條款五年,預估權證整體交易量可以增加1.78倍,整體稅收可以增加8.68億元。但因後續還需訂定子法,及券商相關系統修正,故訂定修法後六個月才生效。
券商與公會力推的權證避險降稅修正草案,推動至今至少長達 10 年以上,行政院已在去 (2022) 年底通過相關草案修正,將權證避險稅率從目前的千分之 3 降為千分之 1,為期5年。財政部說明,依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規定,權證發行人對其發行之權證,應有流動量提供機制及採行風險管理措施建立避險部位。金管會考量降低權證發行人調節避險部位之稅負成本,有助提升其報價品質及投資人參與權證市場意願,促進權證市場發展。
金管會也表示,降稅對券商而言,有助降低證券商的造市成本,提高權證的造市品質,透過增加權證業務,提高券商自營部門的獲利能力,改善證券商長期以來以經紀業務為主的獲利結構,降低券商獲利受股市波動的影響性。
另外,對投資人而言,藉由證券商提供更好的造市品質,提高投資人參與權證交易的意願。 對於權證市場整體市場而言,將提高我國權證市場的競爭力。整個造市品質或投資人的參與意願增加,整個權證市場也可以成長,而且證券商權證避險的交易增加,也會同步推動現貨市場的成長,加速跟國際市場的接軌,引進國際資金進入我國市場。 券商在獲利穩定的同時,也較有心力去持續開發新的金融商品,然後延攬更多優秀的專業人才,整體的證券市場都可以受益。
另司法院大法官2017年2月24日作出解釋令,稅捐加計滯納金再加徵利息部分,欠缺合理性,屬違憲應立即失效。此次修法也刪除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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